莎莎來跟自己說。
家和萬事興,莎莎難得過問自己的事,就不能讓她誤會,否則以她的性子,以後再不會對自己的事發表意見。不想放棄資助同胞的李家明只好坐在茶几對面,端起沏給自己的茶,解釋起來整個事情原委。
被家父趕鴨子上架的柳莎莎,聽完丈夫的解釋,皺眉道:“以你的**,這就是項看不到贏利可能的事?”
跟楊芬華和四哥,李家明不會說實話,但對妻子有什麼好隱瞞的?
“唉,我就是想做這事,人生在世總要做幾件蠢事,你就當我發蠢。”
確實是蠢,李家明確實象他岳父說的那樣,錢太多了便不把錢當錢。試問一個身上有幾千塊錢的人,哪會在乎花幾十塊錢買包煙抽,或去飯館吃頓飯?何況這事幹成了,能在同胞們中獲得巨大的聲望,只要有一兩個人能成功,這份聲望還會更大。
“我反對!”
“什麼?”
李家明愕然,以前自己求著老婆花自己的錢,現在居然會管自己的錢了?
可柳莎莎俏臉生寒,一字一句道:“我講我反對!這麼大的事,連招呼都不打一個就辦,你把我當什麼了?”
不對,李家明不禁愣住了,可柳莎莎越說越流利了。其實家父說得也沒錯,既然是一家人,就不能看著家明犯錯誤。他是賺的錢太多、過手的錢太多、不把錢當錢了,明曉得虧本的事也做。
社會聲望?他聲望還不夠嗎?想幫人,幫四哥、芬華他們就夠了,旁人的事跟他有什麼關係?
“你還真把自己當活菩薩了?”
第三百二十五章 後院起火(下)
相敬如賓,其實不是什麼好事,舌頭和牙齒尚且會打架,夫妻之間哪有不吵架的?
結婚快兩年的李家明和他妻子第一次吵架了,確切的說應該是柳莎莎指責他,而理虧的李家明則盡力辯解。這事吧,不管從哪個角度來說,都是他的錯。錢是他賺的沒有錯,但他賺的錢也是家裡的錢,動用這麼一大筆錢,怎麼能不跟家裡商量?如果這是商業投資,那還情有可原,可這明顯是打水漂的錢,只是因為他上輩子敬畏知識,想幫一幫那些困窘的同胞,順便在數量龐大的留學生中撈一大筆聲望。
解釋、承認錯誤,本事越大脾氣越小的李家明費盡口舌,可他老婆柳莎莎非但不原諒,而且不依不撓地越說越遠,說到最後還把小時候的事給翻了出來。說他從小就看不起她,一直把她當小孩子,從來都對她不屑一顧,不尊重她……。
不同意就不同意,哪有這樣胡攪蠻纏、不可理喻的?好脾氣的李家明終於生氣了,兩人這才正式進入吵架模式。
這一架吵得啊,吵得樓下的小妹和滿妹膽戰心驚,連上去勸架都不敢。吵到最後,氣得李家明摔門而去,不甘示弱的柳莎莎也抱起還在熟睡的女兒,開車直接去機場回國。平時相敬如賓的夫妻倆一鬧翻,嚇得始作俑者滿妹和小妹手足無措,回過神來後才立即開車去追。這下完了,兩人一邊開車一邊給家裡打電話,莫看哥哥、嫂嫂脾氣都好,脾氣好的人發起火來才可怕。
小妹的電話打給了張象楓,精明能幹的張象楓嚇了一跳,隨即又覺得沒什麼問題。夫妻之間哪有不吵架的,不吵架的夫妻還是夫妻?可女兒打電話來了,她這個當繼母的不勸勸也說不過去,因此她考慮再三還是給李家明打了個電話,想委婉地勸勸,可惜電話打不通。
驚慌的滿妹也打了電話給二嬸,想讓二嬸幫著勸勸,在她印象中她姆媽能管住哥哥。從小到大,只要姆媽板起了臉,哥哥肯定要陪笑臉。可二嬸是農村婦女,一輩子就在村裡打轉轉,她哪有什麼見識?夫妻之間吵架是很正常,吵得過火的時候回孃家也司空見慣,可家明是什麼人?
自從家明得了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