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露姓名的當地老闆以四十二萬五千的天價得到了這四壇酒從而創造了國內酒類拍賣的記錄。
原來每壇十八斤的女兒紅經過六十多年的窖藏以後到最後剩下的也不過就是六七斤左右每壇十多萬每斤就值一萬多塊錢。參加梅山酒店揭牌儀式的時候每個嘉賓的杯中雖然只倒了一錢酒也值個一千多塊錢。當時許多嘉賓都覺得酒店太小氣每人只給這麼一點點。拍賣會結束以後他們卻都暗自慶幸心想幸虧接受邀請去了否則怎麼可能喝到這樣的好酒。然後又開始後悔當時嫌酒少一口倒了進去連什麼味道都沒有嚐出來。那些嘉賓的親戚朋友之類的則抱怨他們當時怎麼自己一口喝了也不帶一點回去給他們嚐嚐。接到了請貼卻沒有參加揭牌儀式的那些人聽到或者在報紙上看到拍賣會的訊息後更是後悔得簡直想拿腦袋去撞牆。
不管那些人心裡是怎麼想的反正是拍賣會後到梅山酒店嚐鮮的人更多了梅山酒店的生意更加好了。雖然六十年陳釀的女兒紅喝不到十年或者五年的普通花雕酒還是有一些的聊勝於無吧。而梅山酒至少在西部省及其周邊地區已經成了家喻戶曉的名酒而且和那些只靠電視廣告打出來的品牌不同梅山酒是帶著些神秘的傳奇色彩的。梅山酒文化的影響力也透過古城這個旅遊視窗城市逐漸地向全國甚至全世界輻射了出去。
隨著拍賣會的結束梅山酒在古城的所有宣傳活動也落下了帷幕。但梅山酒在古城所造成的影響卻遠遠沒有結束。最明顯的是一些古城及周邊地區的酒店、市、商場等等都來找梅山酒在古城的代言人周幸元要求代理銷售梅山酒另外還有一些人則要求使用“梅山”這個品牌開一家連鎖的酒店。
“梅山”這個商標是李遠方所有的周幸元當然要向李遠方請示要李遠方來決定到底願不願意授權別人開連鎖酒店。如果是一個普通的酒店光是靠著飯菜的味道好打出的知名度的話連鎖也就連鎖了沒有什麼關係的。但梅山酒店搞的是飲食文化既然是一種文化就不是誰都能做的。如果連鎖的那些酒店不能深刻領會梅山酒店這種經營方式裡的文化內涵搞得不倫不類的話就會破壞“梅山”這個品牌的形象那就得不償失了。尤其是這個品牌還處在開創階段經不起一點小小的失誤。所以李遠方拒絕了所有的合作要求連常永寬和魏宏想另外開一家同名的酒店都沒有同意。
酒是應該賣給別人的既然是辦酒廠的別人找上門來要買酒他們還不賣豈不是笑話?但因為要買酒的人太多給周幸元和賀兆年他們帶來了很大的難題。原來的梅山酒廠的生產規模很小一年產不了多少酒就算是現在因為有了李遠方的投資可以放心地擴大生產規模但釀酒是需要時間的並不是一兩天就可以釀出來的所以按目前的庫存情況連營業額大增的梅山酒店本身的需求都很難滿足更不用說賣給別人了。所以目前只能有選擇地限量供應近期內只向那些酒店提供少量的梅山酒市和商場之類的只能等一段時間再說了。
“物以稀為貴”因為梅山酒的出貨量很少除了梅山酒店之外別的地方賣的梅山酒的價格奇高。既然做的是文化產業大眾化是必由之路如果梅山酒的價格居高不下的話就會使得普通的老百姓對其產生排斥久而久之會給梅山酒的展帶來致命的影響所以李遠方不得不和錢老商量應對措施。按照他們的計劃梅山酒能夠大量進入市場的時間至少是兩個月以後兩個月時間對一個剛剛起步剛造出了一些影響的產品來說太長了。在錢老的建議下李遠方同意採取和梅山茶業類似的方法聯合別的酒廠將他們的產品打上梅山酒的商標作為應急措施。
賀兆年在周邊地區跑了一圈找了許多釀酒工藝和自己比較接近、酒的品質也比較優秀的酒廠買下他們的庫存要求換上梅山酒的酒罈和商標。賀兆年找的那些酒廠都是有一定歷史的小酒廠因為現在人們的生活習慣生了變化黃酒很不好賣所以那些酒廠和當年的梅山酒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