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竿,君卿穿戴整齊地從屋裡走出,迷迷糊糊地頓時被眼前的景象驚醒——墨笙倒掛在院子正中的一棵梧桐樹上,正隨風輕輕地晃動著自己的身體,青色的薄紗外衣迎風招展,他張開臂膀,揮舞著手中的摺扇上下撲打著四周翩躚的彩蝶,仿若是街邊演雜耍的瘋漢,完全沒有了平日翩翩公子的儒雅模樣。
君卿見過太多醉酒的姿態,安靜者呼呼大睡或是靜默發呆,吵鬧者大喊大叫或是手舞足蹈,像這樣做出奇怪舉動的倒真是頭一次見到。
不過,很多時候只有在醉了的情況下,最真的自我才會從層層外在的束縛中掙脫吧。
君卿有些無奈地搖了搖頭,一抹笑意攀上唇角。
墨笙酒醒的時候——呃,準確的說是頭朝地砸下來疼醒的時候,太陽已經升到了正中,剛剛好的一輪紅日。
墨笙從樹上落下的時候發出了巨大的聲響,可他竟然過了好一會兒才揉著腦袋從地上爬起來,喃喃道,“什麼聲音——咦,我怎麼會躺在這兒?”一抬眼卻瞥見白衣少年正高高地坐在梧桐樹的枝椏上,悠閒地吹著嘴裡的草葉,白衣隨風劃出一道愜意的弧線。墨笙一瞬間意識到了什麼,小心翼翼地問道,“在下剛剛可是喝醉了?”
“嗯。”君卿嘴角的笑意終於撐不住,滿滿地溢了出來。
“那個,我沒做什麼奇怪的事吧?”
“沒有——如果倒掛在樹上對你而言是習慣的話。”
“這個——”墨笙一時語塞。
“你這麼饞酒怎麼酒量竟如此之差,才喝了——一、二、三,三壇半的酒。”君卿伸出兩隻手,扳著指頭數著散落在草叢間的空酒罈,還有半壇還放在木樁做成的小桌上,“一隻手就夠了。”說著,故意晃了晃一隻手的三根指頭,把另一手背在了身後。
“那又怎樣?”墨笙看著少年人高高在上俯瞰自己,抱著臂膀看笑話卻也不下來拉自己一下,那種紈絝子弟隔岸觀火的摸樣還真讓人生氣。
“我也見過不少醉酒之人,你的表演卻是最吸引人的——話說回來,嗜酒之人總是帶著那麼一股子放蕩瘋癲的涓狂,譬如什麼劉伶李白,而你卻那麼的文質彬彬,就連醉酒的樣子都那麼端正筆挺地——掛著。”說到最後,君卿也忍不住笑了起來。
“那你醉的時候是什麼樣子?”
“我從來沒有醉過。”
“怎麼可能?”
“我說過我從不喝酒。”
“原來是這樣。旁人說從未醉過那是因為酒量好,你從未醉過卻是因為滴酒未曾沾過,你終日與酒為伴卻不知醉的滋味,實是一種遺憾。”
“醉的滋味?像你這樣?很舒服嗎?”
“我這個樣子,自然是有原因的——”說到一半,墨笙卻閉了口,原因其實很簡單,卻是無論如何不能為外人道的。
墨笙是妖,竹妖,準確的說是一個竹酒勺妖。
很久很久之前,久到墨笙都忘記了那是什麼年歲,那時,他還是長在林間的一株墨竹,被一個心靈手巧的女子做成酒勺送給她在酒肆打工的丈夫,於是他被掛在一個大酒缸的上方,每日燻著酒香在糟漿裡徜徉,酒是濁酒,卻別有一番鄉野間淳樸的意趣。
後來主人自己開了一家酒館,墨笙便一直跟著主人,從初春的花漿到盛夏的果醴,從金秋的藥醪到隆冬的燒酒,他和這家酒館共同存在了上百年,直到因為戰亂落敗,墨笙被遺棄在荒蕪的蔓草間,然而這百年來,酒的滋潤給了墨笙的靈性,他被遺落的地方又恰巧曾經是一間祠堂,日久天長,墨笙修得人體。
因為是酒勺,所以對酒有著無法割捨的摯愛,也因為是酒勺,只是偶爾在酒裡淌過,所以墨笙的酒量實在是令人堪憂,每次喝醉,墨笙總會回到修成人形之前的狀態——找個地方把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