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小花這一懷孕,學是沒辦法再繼續去上的了。生性同樣愛玩也不會讀書的沈滿雲乾脆也跟著一起輟學,然後兩個人就這麼的算是結婚了。
不久後,劉小花就生下了原主的姐姐。
但不管是劉小花也好,亦或者是沈滿雲也好,他們在原主姐姐出生的時候也才十七歲,本身自己都算是未成年人。而且這兩人還都一樣的好吃懶做,於是原主的姐姐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被他們兩個用極其不負責任的態度,丟給了鄉下的爺爺奶奶帶。
劉小花和沈滿雲號稱是出去打工,可是每年出去打工卻還需要找原主的爺爺奶奶要車費錢。
村子裡的其他的人也有出去打工的,人家打完一年工,一年到頭多少能餘點錢,他們卻一分錢都存不到。
而且劉小花和沈滿雲這兩人非但存不到一根前,每每到了年底要回家過年了的時候,這兩人還需要給家裡人打電話,讓家裡人寄車費錢過去,他們才有錢回老家。
可偏偏就是這樣的兩個人,在原主的姐姐才剛一歲半大的時候,劉小花又懷孕了,然後生下了第二胎。
這一胎就是原主,在原主生下來後又被劉小花和沈滿雲丟在了鄉下,如前頭的那個姐姐一樣,丟給了原主的爺爺奶奶去帶。
等到了原主兩歲多的時候,劉小花再次懷孕生產,然後這一胎,她終於生下了個男孩了。可是男孩也一樣,他們兩口子還是沒有撫養的能力,便又丟給了原主的爺爺奶奶去帶。
緊跟著,在原主四歲多的時候,劉小花又雙叒懷孕了,這一次就更絕了,她還生了對龍鳳雙胞胎出來!
對於孩子,這兩口子還是沒有能力去撫養,所以依舊是丟給鄉下的爺爺奶奶去帶的。
而在雙胞胎沒生下來之前,原主劉小花和沈滿雲生的這三孩子,原主的爺爺奶奶都是放養式的撫養的。他們就跟養雞養鴨一樣的,給這些孩子們飯吃,餓不死他們就行了,其他的他們都不管的。
可雙胞胎被生下來了,家裡面就五個孩子了。
沈滿雲和劉小花生下來的這五個小孩,哪一個都是要張著嘴需要吃飯,伸著手需要穿衣的。
而原主的爺爺奶奶就靠著鄉下種地,再是勤奮,再是還算年輕,他們兩個農村種地的人也實在是養不活這五個小孩了,更別說劉小花和沈滿雲這口子也是需要他們給予一定的經濟幫助的。
原主的爺爺奶奶這時候再也不去跟劉小花和沈滿雲說什麼,「你們想生就生唄,反正孩子生下來怎麼樣都能長大的,最多孩子小的時候吃點虧而已,等他們長大了一切就好了……」類似於這樣子的話了。
這對在一開始的時候還鼓勵劉小花和沈滿雲去生孩子是爺爺奶奶,也終於著急了。
於是這時候,他們動起了賣孩子的心思。
第一個被賣的,就是原主的姐姐。被原主的爺爺奶奶以三萬八的價格,賣給了他們鎮子上一戶生不出孩子的人家。
而第二個被賣的,就是原主。
原主是被沈滿雲所認識的一個朋友介紹的一個賣主買走的,這個買主買原主只花了三萬塊,價格比賣原主姐姐的時候還低。
但是不一樣的是,這三萬塊能直接進到沈滿雲和劉小花的口袋裡。而不是像賣他們大女兒那樣,那三萬八的錢被原主的爺爺奶奶拿走了,說這錢要是讓他們兩口子拿著,要不了多久就會被霍霍掉了。所以他們幫忙先收著,左右最後這些錢都是用在他們身上的。
最後沈滿雲和劉小花追著討要,原主的爺爺奶奶才勉強給了他們兩口子三千塊。
所以即便是對於這個買家購買原主時出的價格比賣大女兒還低了八千塊,但是沈滿雲和劉小花卻還是毫不猶豫的就把原主給賣掉了。
至於那個買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