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 (第2/5頁)

地從喉嚨口一直燒到胃裡,又從胃部那一點蔓延至四肢百骸;把心頭那些蠢蠢欲動的不安一把火全都燒光。

白天應酬時聽說;她和陸川已經在籌備婚禮了。

發小羅城接完電話,從包間外進來,一看一瓶威士忌已經活生生去了一大半;眉頭不由緊緊皺起。他叫他出來陪喝酒,卻不肯說是為了什麼;但從他那深沉的樣子判斷,應該是發生了大事。

不過再大,估計也比不過他剛得知的訊息。羅城往他身邊一坐;奪過他手中的酒瓶:“少喝點,我有事跟你說。”

向南冷著臉把酒瓶搶回來,又灌了滿滿一杯,為什麼聽說她要結婚,他心裡這麼恐慌?難道自己真喜歡她?

轉念一想,不可能,他們在一起十年,如果會喜歡她,早就喜歡上了,怎麼會到十年後才有感覺?一定是不習慣,是佔有慾,就像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就像一件心愛的玩具,要被別人拿走,他捨不得。

羅城見他悶頭喝酒不吭聲,只好自言自語地道:“剛得到訊息,許喆那小子,最近很頻繁地聯絡嫂子……”意識到自己又脫口而出說錯話,他尷尬地咧了咧嘴,更正道:“聯絡林夕,好像是想收購她手上的股份,而林夕那邊,似乎也有意向,兩人都見面聊了。”

“所以呢?”向南輕輕晃著手中的酒杯,以他的酒量,如果不是拼了命地喝,很難喝醉,只會越喝越清醒:“那是她的股份,她有權利自由支配。”

“話是這麼說,可是……”羅城為難地道:“如果被許喆收購成功,他手上的股份就會高過你,到時候仁恆恐怕就要易主了。”一朝天子一朝臣,倘若仁恆易主,那些陪同向南和林夕打下江山的元老們,恐怕就要被挨個清洗了。

向南默了默:“就算是這樣,我也沒有立場去幹涉她的決定。”更何況,當初做房地產的原因,只是為了掙錢,為了爭口氣,不是他真心想做的事業,如果她真的把股份賣掉,讓許喆把他從董事會主席的位置上拉下來,倒也不失為一件壞事。

至少,會報復他,那說明她還是恨著他的。這世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然而不管愛也好,恨也好,都比她現在的冷漠強。

“南哥,你就不能去勸勸林夕嗎?好歹你們有這麼多年的情分,就算她要賣股,我們這樣的熟人也該有優先認購權啊,反正都是換錢,賣給許喆和賣給我們,不都是一樣的嘛。你去好好跟她說說,讓她賣給我們……”

“別說了。”向南粗魯地打斷他:“我不會強加自己的意志在她身上,她願意怎麼做,那是她的自由。”

羅城見他發怒,縮了縮脖子,不敢再吭聲。他不知道向南和林夕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連林夕什麼時候走的他都不清楚,他只知道,他的鐵哥們兒最近越來越易怒了,也越來越愛喝酒,甚至有故意買醉的嫌疑。

“你……難道就沒想過去挽回一下她麼?”羅城嘟囔著說:“我一直覺得你們很般配來著,林夕那麼愛你,不管你做錯了什麼,去好好地道個歉,她會原諒你的。”

向南自嘲地勾起嘴角。挽回?他有什麼立場去挽回?他現在是溫暖的男朋友,而她已經,是別人的未婚妻。

想起溫暖,向南又止不住嘆息。自從上次她過生日,主動投懷送抱之後,他就沒再見過她,她給他打電話發簡訊,他要麼不想接,要麼就說工作忙。

因為他不知道怎麼向她解釋,那天晚上推開她的事實,連他自己都很驚訝,他竟然會對她有那麼大的反應,完全是出於本能。推開她之後,他幾乎是逃走的。

對女人有潔癖這件事,是在跟林夕在一起以後發現的。那時他年輕,血氣方剛,二十五歲之前的*,他會在道貌岸然地看愛情動作片時,跟自己的右手解決,二十五歲之後,他全都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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