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發財啦?” 董智故意問道。
“甭管我發財不發財,這就叫有錢難買我願意。”林萍執拗地說。
“既然如此,那就客隨主便把。” 董智顯得很溫順。
林萍要了一盤花生豆,一盤豆腐絲,一盤醬牛肉,一盤泡菜,都是小盤,正好三四個人喝酒,要了二兩白酒,又要了半斤餃子。
不一會兒,酒菜就上來了。董智把酒倒了一點遞給林萍,問道:“你喝上一點行嗎?”
“行,我就陪你喝一口。”說著,林萍爽快地端起了酒杯。
他們倆一邊喝著,一邊聊著。
“有個問題想請教一下,現在都是孔雀東南飛,可你為什麼孔雀西北飛呢?好好的沿海發達省份不呆,跑到這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來幹什麼?”林萍不解地問。
“一言難盡吶!我在那邊的家庭解體後,前妻總要到單位找我鬧,鬧得我那個煩心呀真是沒法形容。你說,到同事家去訴說吧,讓人家笑話,和自己的親人說說吧,我的父母都在這裡,他們就在我們現在這個城裡,距我原來的地方有二千多里呢。所以,一氣之下就回來了。當時想的也簡單,哪裡的黃土不埋人,什麼叫好,什麼叫不好?心情舒暢比什麼都好,就這樣就回來了。大學畢業奮鬥十年打下的人脈基礎就這樣付之東流,我的一切又都從零開始。” 董智有點悽然。
“原來的妻子是幹什麼的?”
“噢,她也是82年畢業的,是學醫的,在一家醫院當醫生。”
“這個職業不是挺好的嗎?”
“大概吧,但職業恐怕與家庭婚姻沒有必然的聯絡吧?”
“有聯絡,但沒有必然聯絡。”不知為什麼,林萍解釋了一下。
“你倆主要因為什麼原因分手的呢?”
“對不起,我不想再去翻那本舊賬。” 董智有點不悅。
“實在對不起,我不是有意的,咱們換個話題。”林萍有點尷尬。
董智不吱聲,她用筷子不停地挾著花生豆往自己嘴裡送,同時發出“咔嘣!咔嘣”的聲響。
過了一會兒,林萍又問道:“有孩子嗎?”
“有,是女兒。當時我想帶走,可她媽不放,我當時提出房子和家裡的一切都給她媽,另外再給她一萬元,條件是我把女兒帶走。但她媽還是不幹。說句心裡話,我真是捨不得我的女兒,這件事本身受害最大的就是她,我總覺得對不起我女兒。” 董智說著說著,眼圈都紅了。
“對不起,又使你想起了傷心事。”林萍解釋道。
“不,小林,這件事使我的心裡總也不舒服,我特別思念我的女兒,為我自己不能盡一個父親的責任而良心不安,處在永遠的自責之中。” 董智的痛苦之情溢於言表。
“董哥,其實你用不著這麼責備自己。婚姻家庭這個事我雖然還沒有經過,但我想,這事說複雜也真複雜,說簡單也真簡單。說句實話,你這個個體的生存質量是最最重要的。你不能為了孩子而對不起自己一輩子,你反正已經走出這一步,我認為,只能再往前走,自己把自己弄好,再去盡一個父親的責任,恐怕是唯一的出路。”林萍半是安慰,半是解釋道。
“我在離開那座城市時真是百感交集,有那麼好的工作單位,有那麼好的同事和領導,還有那麼好的生活環境,特別是我的親骨肉,我真是經歷了什麼叫生離死別,直到現在我仍緩不過勁來,我一聽到孩子的聲音,就好像聽到了我女兒在喊我,這種折磨那是刻骨銘心的。我在那邊的正常收入是每月二百多元,可回來咱這兒一下子成了一百零二元。原來那邊判的撫養費每月是三十元,那是以二百多元為基數的,可現在這麼點錢,我仍然堅持給女兒每月只能超過三十元,不能低於三十元,原來家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