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信我一個現代人,鬥不過這些古人!
我絞盡腦汁盤算著如何掙錢,忽然想起金子曾經說過的話,立刻有了主意。
哼哼,花潛,你花錢的時候到了!
第四章
養傷的這些天,我除了解決民生問題幾乎沒離開過床。
花潛也由著我,甚至還找了個小丫環伺候著,每天除了吃就是睡,過著豬一樣的生活,很快就得到了豬一樣的下場——瘦巴巴的身子漸漸充盈起來,面板也有些水分了。
總之,被養得白白胖胖的,讓我不禁懷疑花潛是不是打算等我徹底好了,就將我殺了吃肉。
這天,聽說他出門去談買賣,我悄悄從床上爬下來,打算實行自己的計劃。
躡手躡腳的來到書房門口,我向四周張望了一下,確定沒人看見以後,吱呀一聲推開房門,身子一閃溜了進去。
上次金子說,有人在這裡偷了重要的東西拿出去賣,讓花潛損失莫大,這回我也來尋寶,不但自己賺錢,還可以報一箭之仇!
我得意的笑著,開始在房中搜查。
紫黑色的檀木書桌上,整整齊齊的擺放著筆墨紙硯。我歪頭瞅瞅展在面上的宣紙,不得不非常惱怒的承認——字寫的好看。
一定不是他寫的!
我又轉而到書架上去翻,找了半天,終於在一本《史記》裡發現了一張疊的四四方方的紙,展開一看,原來是一張還沒有畫押的契約。
還好之乎者也用的不多,讓我很容易看懂,大概是說:
——花記米行向波斯的一個商人定購一套價值九百兩銀子的褪穀皮的機器,拆分成三部分運輸,第一部分運到後,花記向對方支付三百兩,另外兩部分在收到第一筆銀子以後立刻發貨。
很平常的一張契約,不過補在最後的一行小字卻引起了我的注意:
——在交易當中若裝置本身沒有損壞,不得要求退貨,否則花記將向對方賠償五百兩銀子。
看起來好像很合理,可是卻有哪裡不對勁……
似乎曾經聽過類似的案例,是我的經濟法家教講的……
我乾脆坐到地上,仔細的想。
忽然,一雙手從後面繞過來,放到我的脖子上,有人在耳邊陰森森的說:“好看嗎?”
我嚇得一聲慘叫,轉過頭,正好看見花潛面沉似水的臉。
和以前的裝模作樣不同,這次他似乎是真的生氣了,從我手裡拿回契約,直立起身子,眼睛像鷹一般利的看著我:“你到這裡來想找什麼?”
總不能說是來竊取商業情報的吧,這樣說會被打死的……
我無言以對,嚇得癱軟在地上。
“來人!”他向門外喊了一聲,立刻進來兩個小廝。
他指著我說:“把他拖出去,打二十!”
兩個小廝上來抓我,我掙扎著,腦中忽然靈光一閃,叫道:“等等,我還有話要說!”
“說什麼?這回,可不是不知者不怪了吧?”他冷冷的說。
我顧不上他的揶揄,指著他手中的紙說:“這個契約有弊病,如果你答應放過我,我就告訴你!”
“你識字?”他顯得有些驚訝。
“當然!”我可是大學生,相當於你們這兒的舉人呢!
他將手中的契約仔細的看了幾遍,抬起眼問:“弊病在哪兒?”
“你要先答應放過我,我才告訴你。”
“好吧。”他考慮了一會兒,頷首道,“若說的在理,我就原諒你,若亂說,加倍罰。”
我到他旁邊,點著那補上去的一行字,問:“這一行,是誰要求加上去的?”
“是對方。”
“這就對了。”我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