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小聲很小聲,溫柔如夜般說,「那迷失之湖,永遠在我心底,讓我們來跳舞。」
我熱淚滿眶,不住點頭。
老方帶領我下舞池,一步一步教我,並不難,很快跟上了,我學著其他女士的樣子,左手搭在男伴右肩上,右手與他左手相握。
這是生平第一次跳舞。
他在我耳畔說:「要回去了吧。」
口氣呵在敏感的耳朵上,引起麻癢。
我的心境也非常明澄,既成事實,也無謂抵賴。
我說:「十四號下午。」
「就剩下這點時間?」他無限憐惜的問。
「是,就那麼多。」我說。
他擁緊我,「我們一起渡過四十五天,不能說是不幸了,四十五天有一千零八十個小時,每分鐘你都令我心花怒放,認識你是我一生中所發生的最好的一件事,謝謝你陸宜,為我平凡的一生帶來光采。」他哽咽。
夫人說得正確,方的性格可愛知足,懂得退一步想,所以他是個快樂的人,自身快樂,也令人快樂。
換了別人,就會貪婪,短短四十五天,不不不不夠,希望有四百五十天,四百多天過去,希祈四千五百天,到頭來還不是一場春夢,到頭來還不是席終人散,還不是傷心失望。
有什麼是會陪我們老死的呢,沒有。早日想穿了,早日脫離苦海。
我對方說:「我們在一起的確開心,但願回憶長存。」
他用手指替我劃去眼淚,「聽聽這首老歌,從我祖父談戀愛時直流行到現在,叫十二個永不。」
「這些迷人的歌曲,真叫人死而後己。」
「你也喜歡?我愛煞它們。」
他把我帶回座位,小桌子上燭火搖曳,他握緊我的手。
「真想同你結婚。」
「不想連累你。」
「非卿不娶。」
我忍不住笑,「你?」
他假慍,別轉面孔。
「本性難移,我走掉第二天,你就捧著巧克力好去尋找新歡了。」我說。
方很認真的說:「時間可以證明一切、你只要問一問你母親,便可知詳情。」
我心底一寒,「我們不談這個。」
「好,我同你到蓬萊仙境,共渡剩下時光。」
「那麼愛梅呢?」
「帶愛梅同去。」
我狠下心,「好的,跟你走。」
他令我撇下丈夫子女,到天涯海角去享樂。
我竟是個如此不堪的女人。
但無論是誰,總有權抓住快樂吧,為著一生中些微的,可遇不可求的快樂,犧牲其他,也值得原有吧。
我們幾乎空手就離開雙陽市,抵達迷失湖。
湖濱有一間小小舊旅舍,一岸花樹,湖上有天鵝覓食。
宛如世外桃源。
旅舍主人衷誠的歡迎我們。
別看旅舍外表朦蔽,這裡有最香濃的龍蝦湯、最甜美的香擯酒、最完善的遊戲裝置。
我們三個人什麼也沒做,有時泛舟湖中,眯著眼睛,我躺老方腿上,愛梅躺在我手臂上,人疊人就過一個下午。魚絲不住抖動,分明有魚上鉤,但我們不去睬它。
愛梅獲得極度安全感,似只小動物般熟睡,呼嚕呼嚕。
我說:「可惜不能多陪她。「方笑說:「幸虧你曾陪過她。」
這就是樂觀與悲觀之分別。
「她永遠不會忘記你,」方說:「將來她情緒低落之時,你會成為她的支柱。」
「是的,她的確記得我。」
母親曾無數次提及這位無名女士,視她如神明及偶像。
「愛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