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同意中國享受復關待遇,就等於破
壞了“履行義務再享受權利”的原則。
中國的復關第二原則是:逐步降低進口關稅。復關的主要條件是中國實行進口關稅上的
減讓,但是以談判的具體內容來看,美國及其他國家的要價太高。
以發展中國家的身份復關,是中國提出的第三條原則。在一般人眼裡,中國是一個發展
中國家這一點毫無疑問,然而恰恰是這毫無疑問的一點構成了中國與美國之間爭執得最激烈
的環節。
1995年3月,美國貿易談判代表坎特來北京簽署《中美智慧財產權保護協議》時,曾經
向作者列舉過美國人的理由,這些理由來自世界銀行的白皮書。白皮書裡列出了四項指標。
首先,中國1994年的國民生產總值為4.3萬億人民幣,這個數字在全球排名第二。第
二個指標是中國的外匯儲備已經在世界上排名第五。第三則是中國的出口規模1994年已達
到1215億美元,處於世界第ll位。第四是人均國民生產總值,美方依據的是不同於傳統計
算方法的“購買力平價”法則,認為中國人均國民生產總值應當為4000多美元,不能算是
發展中國家。
為了證明自己說法的正確,美國人舉出三個例子來說明中國綜合國力:世界上沒有一個
發展中國家能做到為發達國家發射衛星;沒有一個發展中國家的首都像北京一樣現代化;也
沒有一個發展中國家申辦奧運會的時候能得到像中國那樣高的評分。按照美國人的邏輯,中
國應當以發達國家身份入關,不能享受專門為發展中國家制定的優惠政策。
認1987年到1994年12月,中國一共和40多個國家的代表在日內瓦舉行了19輪談
判,歐洲雖然在一些具體細節上未必與美國看法相同,但是在基本立場上都差不多,那就是
要盡力使中國作出更多的讓步。這樣的談判可想而知進行得非常艱難。
1994年8月,中國外經貿部部長助理龍永圖在即將赴日內瓦參加第18輪會談之前,宣
布了中國的最後決定:如果在年底以前無法結束談判。中國將不重新提出談判的要求,而且
也不會再宣佈新的入關出價書。中國之所以要這樣做,是涉及到1995年1月1日新的世界
貿易組織將取代關貿組織,中國如果不能在這一日期以前完成談判,就無法成為這個組織的
創始成員國。
12月,在關貿總協定組織中國組負責人吉拉德的邀請下,中國人重返日內瓦,展開第
19輪談判。舉國上下普遍關注的第19輪談判最後還是破裂了。破裂的原因主要有幾個方
面。而這些方面都涉及到中國人的根本利益,這些都是無法輕易作出讓步的。第一,關稅減
讓問題。中國是一個高關稅國家,有60000多種商品在進口時需要支付關稅,且進口稅平均
在65%左右。當時中國提出的是在3年內將關稅總體水平降低到35%以內、但是日本及澳大
利亞的要求更高。第二,非關稅措施問題。這主要指進口商品配額許可證制度等。這些雖然
不符合自由貿易的要求,不過中國需要保護自己的民族工業,無法一下子取除這些措施。中
國的方案是對一些重要進口品的限制加以保留,其餘的則在四年內取消。美國對此有異議,
他們提出首先應當對中國打算保留的部分予以取消,因此雙方很難在這一點上達成一致。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