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都有點慌:要知道志敬、志和都是好名字,可古書上第三句是這樣的哪——“誌哀而居約,則君子予之知喪”!看著多晦氣不是?誰知道老二夭折,是不是就因為這晦氣呢?老三名字要怎麼辦呢?老大的名字是不是也得改改呢?
他們請了測字先生。測字先生扳指一算,倒是給他們道喜,說這是“置之於死地而後生”的格局。名字不用改,就這麼用下去盡使得。不過字面上要避一避,便叫“志約”即可。
卓志約就這麼長大了,果然健康,只是貪頑。不如他哥哥志和懂事。家裡主要也就培養卓志和了。志約在家裡呆不住,說出去混日子,捲了點盤纏就走了。卓志和是老老實實在家裡,沒想到禍來偏奔福輕人,前陣子掉河裡淹死了。卓家又是辦喪、又是叫志約回來、又是再請陰陽先生算命。
這次的先生就不像生志約時候的那個說頭了。他說誰給起的這名字?大凶。只不過連礙了兩個,剩下一個倒不妨事了。只是要關起來吃幾天齋,再讓先生給他畫符祝禱一番,才能逢凶化吉的。
卓家更著緊的要叫志約回來。誰知志約推三阻四不願意回來。家裡就納了悶了!費了大勁請人在那邊打聽了才知道,原來他在外頭有了個女人!
這就麻煩了。因卓家很講規矩,男孩子到了歲數,都是娶了妻子在家裡的。有了妻室算成了人,才能到外頭去討生活。這小少爺自己年紀小,討了個妻子比他大三歲,也是“妻大三抱金磚”的意思,老輩們很滿意。妻子在家裡也很穩重。他在外頭再有人,那就是姘頭啦!
小孩兒家饞嘴貪玩,吃那麼一嘴兒,還不算什麼,捅穿了於妻子面上不好看,長輩裝著罵他一頓、責他好好給妻子哄一鬨,也就過去了。但志約為了那姘頭不回來,可見認真的了。別說他妻子背地捶淚,他爺爺都氣得揚言要揍死他。他母親就哭上了:“哎喲天爺哎!你沒長眼,怎麼就把大哥給收了去。大哥若在,我把小弟親手殺了都行!大哥不在,你要我怎麼辦哪?我得給老卓家留後哪!”L
☆、第三十四章 茶房隨口叫
道理是這麼個道理。所以只好讓他回來。他非要帶那女人回來。也只好由了他的。他的妻子再難受,又說得上啥呢?
本來也就這麼定了,這位卓家僅存的血脈,卓志約,就快回來了,晴天又打霹靂,人家打聽出來,他這姘頭女人,叫啥小櫻桃,以前乃是賣皮肉的!還惹了事、欠了人家錢,逃出來,由卓志約收留了。
卓家再容忍,不能容一個犯過事的爛汙女人吧!他們不肯讓這小櫻桃進凌琳城了。
卓志約也真夠任性,就領著小櫻桃在外頭一停,“她不進,我也不進了,你們看著辦吧!”
卓爺爺氣得捶著胸要背過氣去。卓老爺就大罵渾小子。卓爺爺就反過來罵卓老爺沒管教好兒子。卓老爺就只好承認自己沒管教好。這麼亂著,卓太太牌局也不打了。邱堂哥的差使就靠著邱堂嫂巴結卓家。連帶著邱堂嫂都犯了愁。
這上下,誰能給卓家解開這個死結,卓家把整個凌琳城雙手奉上,都願意的!
還真就有人領了這個難題。
林代以“二掌櫃”的身份,跟卓家老爺太太們好生聊了聊,隨後,卓志約那兒就熱鬧了。
這卓志約,帶著小櫻桃,本是歇在了那邊最好的一個旅店裡,日常吃喝都去最有名的食鋪吃。本以為家業全是他的了,銀錢儘可撒漫的使。跟家裡鬧僵之後,卓老爺不肯給他送錢,他原來積蓄也花盡了——咳,在他和小櫻桃手裡,本就沒什麼積蓄可言!——現銀就付不出了。只好賒帳。有的店面就不讓賒了。他的旅店不好就把他趕出去,他們要吃要喝,旅店也只好先送著,但總不能盡如以前一樣了。
小櫻桃很能撒潑撒痴,一見這生活水平下去了,就跟卓志約鬧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