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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失去了誠意,違背了祖宗躬耕自養的教誨。不僅民間,就是歷代皇室也都有這樣一塊田地,一者讓子弟知道耕稼之苦,二者也要用來祭祀祖宗——只是皇帝日理萬機,每年耕三鋤就夠了,剩下的活都交給了宦官。

“有資料麼?”朱慈烺問道。

“資料?”馮元輝一愣。

朱慈烺大致講解了一下資料的概念,讓他回去點算這種的案件佔了全縣案件中的比例。

“照你看,朝廷該如何應對?”朱慈烺問道。

馮元輝早就打好了腹稿,道:“殿下,如今朝廷不缺糧食,糧價穩定,何必那麼多人一窩蜂地種地?讓他們出來做工,保證貨流通暢,讓商人賺更多的錢,朝廷收更多的稅,再拿這些稅的一部分就足以抵償他們務農的收入了。如此才是生生不息之道啊。”

“都不種地,糧食也是不夠的。”

“殿下,臣聽聞海外安南、占城皆能一年三收,此乃天賜務農之鄉。北方一年只能收一季不說,產量還不高。莫若由南方種地,供北方之糧,北人則可出來經商貿易、參軍衛國,兩廂得益。”

這思路倒是與南方之糧稅養北方之兵馬如出一轍。朱慈烺不置可否,意外發現在大明若是推行海外殖民,或許不會有太大的阻礙。像馮元輝這樣的“小民”都覺得用藩國的土地養大明的人口理所當然,那些士大夫作為得利集團更不會反對了。

“故而朝廷應當立法保護這些要脫離宗族約束的宗人。”馮元輝道:“讓他們能夠安心做工,又可不壞天倫。”

朱慈烺又問:“如何保護?”

“宗人對宗族所畏懼者,無非兩樣。”馮元輝道:“宗籍;人言。”

這與朱慈烺從前世所得到的資訊有些不符。他微微皺眉,仍舊聽馮元輝說下去。

“所謂宗籍,便是個身份。宗親大會可以在祠堂裡勾除宗人的身份,從族譜上將名字塗墨。凡是被塗墨之人,便不再是本宗親屬,非但遭宗人排斥、欺凌,更不能進祠堂祭拜先祖。其本人死後,神主牌位也進不了祠堂,受不得煙火,只能做個孤魂野鬼。”

朱慈烺點了點頭,這是信仰方面的精神鉗制,眼下屬於無解。

“至於人言,便是怕背後為人議論指摘。雖然不如開除宗籍那般駭人,但冷言冷語傷人命,能夠不畏人言的終究還是少數。”馮元輝道。

流言足以殺人,古今如此。

“於前者,朝廷當訂立《宗法》,明確羅列可以剔除宗籍的條件,不叫外出、失產為除籍之由,使宗人無後顧之憂,即便數十年後年老還鄉,仍舊不失宗籍。至於人言,只有潛移默化,移風易俗了。”馮元輝應對道。

“繞了一圈又回來了,我怕的就是朝廷立出惡法,又怕民間牴觸,乃至於釀成民變。”朱慈烺皺眉道。

“殿下,立法之權在聖上,議法之權卻大可放一放。”馮元輝道:“讓各縣大宗族自己出來,約定鄉規,形成法條,僅用於本地,則惡法可予以避免。又因為是他們自己議出來,官府只是引導確認,事後他們想要反悔總得掂量一番吧。”

朱慈烺聽了之後眉頭皺得更緊了。

作為一個重生者,朱慈烺當然知道有“地方法規”這種事物。或許在後世的紅朝各地立法差異不大,但換成聯邦制國家十分明顯,同一個行為在某省合法,換到鄰省就不合法了。

自從周公制定《禮》,華夏進入宗法社會,在國家層面有了統一的價值觀和執行標準。然而具體到下面各諸侯國、各郡縣,乃至各家族,風俗習慣都有不同。

五里不同風,十里不同俗,絕非誇大其詞。(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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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二章 宣威佈德民大悅(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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