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逍遙得起來?
在沒有被逼到絕路的時候,能有多少人能承受這樣大的壓力?說白了,那些退出環亞的人,還是把國企當作他們的底牌,在外面能混那就混,要是混不下去了,還是有國企能收留他們。尤其是劉東招收的那些人,都是真正的人才,而國企裡面也不是真正的會忽視人才,有能力的人,自然有自己的交際圈,到時候隨便加入一個國企,對於他們來說,也是很輕鬆的事情。
任何的人,只要沒有被人逼到絕路的時候,總是會帶有一絲僥倖心理,也不會爆發出自己的潛能。這點,無論是否是在國企工作過的人,都一樣。就連劉東自己,也是有這樣的心態,如果不是環亞發展到現在,已經到了一個逆水行舟,不進則退的地步,只要環亞不前進,很快就會引來一連串的嚴重後果,劉東都有一種買個小島過一生的想法。
前世九十年代以後,那些國企的人員,聰明的都知道國企已經靠不住了,想要繼續混日子,那就只有死翹翹的份。所以為了自己,也為了家人,都不得不拼命,那樣的姿態,才是最讓劉東看重的。而現在嘛,他們還沒有被逼到絕路,自然不會有那樣的概念,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環亞錢多怎麼樣?不就是錢多麼?爺我不在乎。好好享受才是正理,去環亞受罪,腦袋壞掉了還差不多。
因為有了這樣的想法,所以環亞在去年招收了那麼多人以後,才會在一年的時間內,流失了百分之二十五的人才,總量居然達到四分之一。
這些道理,至少現在劉東還沒有悟通,所以,他對四分之一的流失量,感覺相當的惱火。但惱火歸惱火,也並不是沒有解決的方法。
於是劉東開口對著陳志豪說道:“既然他們還抱著那樣的想法,也的確不太適合在我們環亞工作。他們想他們的,我們想我們的,看來這個招收人員方面的問題,得重新制定一個制度了。我覺得,用香港那邊僱員的合同來處理這個事情,應該是可以的。當然,根據實際情況,我們也要做出一些適當的調整,不能完全照辦香港那邊的員工合同。”
“老闆你的意思是說,讓我們簽訂合同的時候,要限制工作年限,不能像現在這樣,那些員工想走就走,想留就留?”陳志豪若有所思的說道。
“嗯,雖然現在國內關於這方面的法律規矩,並不是那麼完善,但是我們可以用公司內部的規則來管理。新進的員工,和我們簽訂合同,可以是多樣式的。有幹完一個月就可以走的那種臨時工合同,也可以有那種一年兩年,五年十年的合同。當然,合同簽訂得越久,他所能得到的待遇越高,違約金上面,也要有一個保證。
而且我們還可以把合同互相轉換,如果那種臨時工合同想換成高等合同,考核合格以後,我們也可以讓他們換。但是,從高等合同換成低等合同,那就不行。要不然,那些簽訂十年合同,賺了大筆環亞錢的人,想要退出環亞,轉個臨時工合同,就可以搞定,違約金都不用付,這天底下,也沒有這麼便宜的事情。”劉東開口說道。
既然國內這方面的法律上有所欠缺,就必須用公司的制度來彌補。人才流動的事情,劉東並不是太過在意,但如果這個人才流動的問題,對公司造成了一些不好的影響,那麼劉東就不能不在意了。
聽到劉東這麼一說,陳志豪眼前一亮,之前他不是沒有考慮過,從合同上下文章,但由於國內這方面的法律條約比較簡陋,很容易讓人鑽漏洞,所以雖然他有想過從合同方面入手,但最後都放棄了,畢竟,在國內打官司,尤其是在這種法律條文都不太健全的地方打官司,最後能打成什麼樣,也就只有天知道。與其在合同這樣沒有多少約束力的地方想辦法,還不如想想其他更加有意義的東西。
但想想現在的麻煩,陳志豪的底氣,又沒有那麼充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