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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仕、又是如何做到郎將的,所以從未想過他居然懂得律法。

崔元綜彷彿頭一回看見楊帆似的,認真看了看他,這才轉向陳東,問道:“陳郎中,你有何話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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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二十一章 重審

方才楊帆說話時,陳東一直沒有吭聲。

這倒不是陳東面對一個小字輩兼律法外行的質疑,依舊沉得住氣,而是因為這是規矩。

楊帆的陳述是對他的質疑,不管是質疑還是彈劾,只要長官在場,對方的話是對長官說的,那麼在對方把話說完,長官進行詢問之前,他是不能立即反駁的。

在朝堂上也是這樣,如果有御史告你的狀,你只能在一旁聽著,哪怕他說的全是子虛烏有壓根不存在的荒唐話,在他說完以及皇帝問話之前,你都只能保持安靜,絕對不可以對方才講到一半兒,你就“咻”地一下跳出去,臉紅脖子粗地開始與對方對著噴口水。

籍著楊帆陳述的時間,陳東也在急急思索措辭。

到了此時,他如何還不明白楊帆扮了近一個月的豬,現在要開始吃虎了。所以陳東的反應也是極慎重的。

陳東仔細思索了一下,向崔元綜拱拱手道:“侍郎,下官做此判決,如果單從律法上看,自然是有些不妥。不過……,下官身在法司多年,豈會連這樣的律條都不熟悉呢?下官作此判決,是經過深思熟慮的。”

崔元綜微微一笑,道:“你講!”

陳東輕蔑地瞟了楊帆一眼,說道:“法理不外乎人情。此案並非一樁簡單的殺人案,而是婆婆管教媳婦,出手太重,致人死亡。從孝道考慮,父母之親,大於夫婦之親。此案之中,常林已經喪妻、如果因為他的妻子而殺死他的母親,這不是悖逆天性,有違孝道麼。況且常林之母原無殺心,實為錯手,再加上她年事已高,故此下官判其罪減一等。”

他笑了笑。輕描淡寫地又加了一句:“此案已經呈報侍郎的,侍郎既然認可下官的判決,相信也是明白下官弘揚孝道的一番苦心了!”

崔元綜撫著鬍鬚,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又轉向楊帆,問道:“對於陳郎中的這番解釋,楊郎中以為如何?”

楊帆平靜地道:“下官以為荒謬!”

“哦?”

崔元綜呵呵地笑了兩聲,道:“說出你的道理來!”

楊帆道:“法理不外乎人情。這一點,楊某完全同意。提倡孝道,這一點楊某更是完全贊同!然而,下官以為,關乎人情不等於濫用人情。提倡孝道,不可以行孝為名,做出上幹天和、下違人道的事來。否則,那就是偽孝!”

如果單純地**,楊帆對法理的瞭解不可能超過這個在司法口乾了大半輩子的陳東,不過說到口舌之利。他可絲毫不在對方之下,對方挖下的大坑。被他一句話便輕輕巧巧地繞過去了。

對方挖下的那個“坑”就是“孝道”。

另看現在整天嚷嚷法律尊嚴不容侵犯,做到了麼?放到一千多年前又是一個什麼狀況?那是純粹的人治社會,權比法大!而掌握著權力的這些人都是把孝放在諸德之首的。

如果楊帆硬充法律鬥士,叫囂什麼法律不容侵犯,法律既然規定該判絞刑,那老婦就堅決不可以放過,那他就可以收拾收拾回家了。這場官司打到武則天面前,他也休想贏得了。一個老刁婦的生與死和維護孝道彰揚孝行哪個重要?

楊帆道:“從常家小兒的供詞來看,程大娘子並無任何過錯。見色起意設計坑人的是潘姓男子,嗜賭如命欠下鉅債的是常林本人,常家老嫗卻遷怒兒媳,竟將一無辜婦人活活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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