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抵(童子中)聰俊者賊目認為義子,輒從其姓,群下以&ldo;公子&rdo;、&ldo;小大人&rdo;呼之;陋劣者散賊帶為&ldo;老弟&rdo;。然賊中章程,非髮長五六寸(髮長可證實其入伍時間長短)仍不得役使老弟也。
童子初擄入館,尚具天真,驚魂少定,未有不繫念父母,號泣求歸者,賊乃大加楚毒,鞭撻之,若稍倔強必致身無完膚,更以血刀利劍華服美食互置其前,謂順從則衣食而撫育之,否則殺卻。試思剮誘兼施,童子何堪,(何)有不俯首乞憐、任所欲為者乎?即有器識童子,賊欲狎玩之,甘受夏楚,(如果)輾轉抵拒,賊必銜恨折磨以死,或竟藉事殺之。
嗟乎!童子至此,無異舍慈母而就虎狼,眈眈皆是,誰可告訴者?亦唯有吞聲飲泣,任其禽處獸蓄而已。
童子安有卓識定力,久之,賊目曲盡調護,且恣縱之,居然以賊中為樂土,耳聞目見,無非邪說暴行,遂習而與之俱化,效其殺人放火,無所不至,隨賊愈久,殘忍愈甚,竟忘其身之所自出,其視賊亦不啻親父兄,居則(為賊)浣衣滌器,行則背負刀劍,謹步後塵。冬則為之撥火溫衾,夏則為之扇涼拭浴,客至則捧茶,賊出則居守,日相偎,夜伴宿,雖妾媵無此殷勤。卑賤賊所帶童子,皆徒行馬後氣促流汗,若賊目公子,群下尊奉之,快馬安輿,並無跋涉之苦,甚至撥數十人伺候之,賊亦待如親子弟,又不致如以上所云充一切賤役矣。
凡監陣攻城,(賊)亦慣用童子為倡,以童子暋不畏死,無不以號叫跳躍為樂者。且(童子兵)手足輕便,往往登高陟險如履平地,更有捷若猿猱之童子,倏忽至前,為人所不及防,轉瞬而去,為人所不及追。
賊每用(童子兵)以為導者,使在後之賊自計,童子尚威猛如此,我輩退縮竟童子不若矣,賊目又安能貸我死耶?每陷一城,擄一莊,童子又願為前驅,群賊隨其後,每入人家搜刮金銀,官中文書、服飾雖藏之至密,童子攀高入暗,如貓捕鼠,意在必得。其焚燒廟宇,毀壞神像諸事,童子最樂;為屠殺人民,搒掠婦女,童子又愛見觳觫之狀,喜聞呼號之聲,其暴虐之慘,視群賊為尤甚。
若我兵(清軍)偶挫,童子率眾窮追,馳逐甚急,盤獲逃人及我之偵探官人,當刑拷不堪言狀時,他賊或稍緩延,童子獨持之甚力,駁詰最刻。其於本館搜查洋菸、黃煙及邏查犯天條、犯令各事,童子最認真不遺餘力。
被殺未絕者蠕動於血泊中,童子見之必於要害處加之以刃,或剖其腹而踐罵之。每追魁梧兵勇,知力不敵,則紿之曰:&ldo;棄刀跪降,絕不殺若。&rdo;及(清軍)擲刀長跪,舉手決之,毫不費用,是兵勇何其愚,童子又何其巧也!
於戲!童子跡其被擄之初,威劫之酷,亦殊可憐,今視其習染肆行,則又至可恨。唯賊敗潰,往往棄童子而不顧,同歸剿洗者有之,踐骨為土者有之,逃匿四鄉、輾轉送回其家者間有之,兵勇收養者恆有之。
唯其是童子也,即俘獲亦鮮(少)殺之,而不知從賊已久之童子,無不應殺之童子,蓋童子至能殺人虐人故也。舍此而外,童子未有能自拔者,即有父兄同陷賊中,有心計能逃又可攜童子同逃,此誠千萬中之一二耳。
至可詫者,有縉紳二子為賊擄去,數月後賊復挾之過其村打館,有鄰居稔熟者告童子曰:&ldo;爾父母自爾之去,肝腸寸裂矣,今近爾居,何不一歸省視?&rdo;童子瞪目曰:&ldo;爾少說妖話,我父母打罵我,教我讀書,回家何為?此中甚樂,我父是檢點,比學院大多矣。&rdo;此童子固屬鴟梟,然賊之移換人心,果操何術以至此也!
散賊帶童子者尚少,如偽官自顯要至卑賤,莫不有&ldo;公子&rdo;、&ldo;老弟&rdo;,多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