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百多個職位,足夠晁錯將之拿來樹立自己的威信了。
劉徹揮揮手,繼續下一個議題。
移民是遠期規劃,即使在朝議上透過,然後下詔,組織起第一批移民,估計也要等到今年夏天才會成行。
這事情暫時來說,還不需要詳細的討論。
但有一個問題,劉徹卻必須現在就與兩位重臣取得一致意見。
這個問題就是殺人的問題!
現在已經進入了冬天,殺人的季節已經來臨。
漢室與隋唐之後的王朝不同,甚至與東漢都不同。
漢室的律法賦予了地方郡守處決犯人的權力。
在漢室,多數死刑犯,不需要上報天子,地方官自己就可以殺了。
更麻煩的是,漢律規定,地方官在刑訊犯人的時候,除了太宗皇帝已經明令廢除的肉刑外,其他刑罰,都可以隨心所欲的使用。
一般來說,地方官鞭笞犯人,甚至將犯人鞭笞致死致殘,這些都不是事。
當年,絳候周勃進了廷尉大牢,幾乎就被折磨掉了半條命。
歷史上的韓安國也有死灰復燃的故事留下。
這些兩千石甚至萬石的頂級貴族官僚,尚且被獄卒弄得欲仙欲死,何況平民百姓?
史記上王溫舒就曾感慨:要是冬天再長一點就好了。
義縱也曾幹過殺人殺到全郡上下人人膽寒,郡中豪強的血流的連河水都染紅了的地步。
更麻煩的是,漢室的地方郡守,是將殺人視作政績的。
在這樣的情況下,各種冤假錯案,自然就免不了。
可是作為皇帝,劉徹卻不能讓這些傢伙亂殺人。
而且,中央集權的一個特徵,就是皇帝擁有死刑的複核權。
所謂生殺予奪,盡操於天子之手。
像現在這樣,地方官自己就可以決定殺人,這對劉徹來說,太不科學了。
而且也不利於漢室中央政權的威權。(未完待續……)
第四百七十四節 中央集權(2)
劉徹臨襟正坐,對著周亞夫與晁錯道:“朕皇祖太宗孝文皇帝在位時,曾下詔曰:天生蒸民,為之置君以養治之。天子執政,首在活命,如今地方郡守,郡尉乃至於郡司馬、主薄兩千石封疆大吏,操執生殺大權,兩千石固多賢明大臣,然,亦也難免忙中出錯,朕意將死刑處決之權,收歸中央,由廷尉複核,上報朕前,親筆勾絕,而後准予處刑!”
周亞夫與晁錯對視一眼,然後拜道:“陛下仁善,臣等謹奉詔!”
對於中央來說,當然是權力越多越好了。
而且,自秦以後,中央集權就已經是大勢所趨,不可阻擋。
更何況,天子所說的這個事情,只要不是笨蛋,都知道,天下輿論與民心,都是支援的。
諸子百家,無論什麼派系,都不會在這個涉及少殺、慎殺的問題上多嘴。
至於把持話語權的地主官僚階級,恐怕,要對這個決定舉四肢支援了。
畢竟,朝廷的肉食者們比起地方的郡守來說,是要臉的。
譬如故廷尉張歐,當了三年廷尉,前後攏共就殺了十幾個人,就這些人,都還是被逼的沒有辦法才殺的。
這些年來,漢室的高層,已經出現了不少愛惜羽毛的人。
只是,劉徹更看到了,實際上目前現行的漢律對於權貴官僚階級的權益是非常看重的。
漢律中就規定了,公乘以上爵位及六百石以上官吏犯罪,需由廷尉審判定罪。
至於關內侯以上及兩千石犯罪。更是隻有丞相、廷尉與皇帝才能決定其命運。
說到底,劉氏江山的本質。是封建王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