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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說是一個身份卑微的趕大車窮小子對心儀的女子表示愛意。這樣的說法也不是不通,所以特備一說,以供讀者老爺察考。如果這是男子對女子的愛情誓言,那可就大事不好!以常理來推論,這麼大顆的糖衣炮彈,女人一般都是會中招的!所謂“感君松柏化為心,暗合雙鬟逐君去”,他們的愛情能維持多久說不準,私奔卻一定是刀切香蕉——果斷。

女人,壞就壞在耳根子軟。若是換了男人,實際得多。寶貝你對我有如此強烈的好感嗎,那麼先用身體證明你的誠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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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節:流言蜚語,無法拔除的巨毒(1)

流言蜚語,無法拔除的巨毒

——將仲子兮,無踰我裡,無折我樹杞

將仲子兮,無踰我裡,無折我樹杞。豈敢愛之?畏我父母。仲可懷也,父母之言,亦可畏也。

將仲子兮,無踰我牆,無折我樹桑。豈敢愛之?畏我諸兄。仲可懷也,諸兄之言,亦可畏也。

將仲子兮,無踰我園,無折我樹檀。豈敢愛之?畏人之多言。仲可懷也,人之多言,亦可畏也。

——《鄭風?將仲子》

“鄭風”的《將仲子》,是《詩經》裡我最愛的篇章之一。其實這篇既不哀婉也不纏綿,更不壯烈。它只是在重複地,重複吟唱著一種無奈——人言可畏。

總不免想起阮玲玉,她最後留在世間的書札上,最觸目驚心的四個字,亦即是——人言可畏。人生到最後似一片白茫茫大地真乾淨,這四個字卻是雪地上的紅梅,耀人眼目地開。看起來美不勝收,實際上那豔麗,是釘子生生釘入眼睛後流出的疼痛。流言如罌粟,在流者口中燦爛如花,妖豔無比,傳播者會有一種吸毒上癮似的快意。轉到受者處,卻自是殺人不見血的陰冷毒辣。其實何止是阮玲玉,喪於這四字之手的人已不能勝數。

再遠一點的唐朝,是關盼盼的燕子樓。她因為白居易的閒話,議論她夫死不殉是不節也,羞憤之下絕食而死。我在徽州時,看見如許貞節忠烈的牌坊,心知樹起它們的並非石匠,而是那時代自認監守道德的衛道者和盲目跟從的大眾,使之堅固的也非石料,而是口口相傳的流言。念及,縱然周遭風景如詩如畫也未免心意沉涼。

先秦時代的男女交往,大約經歷了由防範相對寬鬆到逐漸森嚴的變化過程。周禮雖煩瑣到讓人發懵的地步,底子還是人性的溫暖。《周禮?地官?媒氏》稱:“中春之月,令會男女,於是時也,奔者不禁。”在周代,周禮特地為男女青年的戀愛、婚配,保留了特定季令的選擇自由。一過“中春”,再要私相交往,則要被斥為“淫奔”了。這樣的規定,大概跟那時的生產力文化種種不發達有關,人還因循保留了某些獸類本能。到了春秋戰國之際,男女之防就嚴格多了。《孟子?滕文公下》說:“不待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鑽穴隙相窺,逾牆相從,則父母、國人皆賤之。”連“鑽穴隙”那麼小小一下偷看,都要遭人賤罵,宋玉所言的鄰女登牆窺他老人家三年的美好時光算是一去不返了。鄭是先秦時有名的“淫奔”之地,可這個女子已經有了人言可畏的顧慮,可見社會輿論已到了可以殺人的地步。

相愛,卻錯了日映荷花的時候,於是變成了見不得天光的苦戀。“畏我父母”,“畏我父兄”,“畏人之多言”,《東方之日》裡的齊女是任性可愛的,《將仲子》裡的鄭女就是楚楚可憐的。她個性溫柔而謹慎,懇求著自己的情人——你不要莽撞地去翻越村社的圍牆,不要去攀里巷,不要想著爬過我家的牆,我不是愛惜這些樹啊,更不是不願和你相見,我只是擔心的這樣做會驚動了我的父母兄弟,讓隔壁鄰居知道。他們對我們的行為進行譴責的話,你和我在一起的可能就更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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