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自己的名聲。另外四十萬貫雖多,但幾個兄弟姊妹一起分一分,一人也就剩下幾萬貫了。爭奪這點錢,惹得一身騷,還不如大方一點,留個好名聲。日後分封建制,請兄弟們到封國時,他們也不至於有顧慮。
由寧易這名放棄了繼承權的長兄主持,家產分得很順利。寧家最大的一份家產是幾個林場的股份。在鴨綠江兩岸,雖然是重巒疊障,平地稀少,但貴在草木豐茂,特產眾多。所以鴨淥江中行船不絕,來來往往。而且在每年夏秋兩季,都能看到江面上有一具具捆紮著數百根巨木的木排,從長白山深處的鴨淥江支流中順水而下,一直流到江口的保州。
在保州,雲集著天下排名前十的木商。而在長白山脈中。林場遍地。如寧家這般,有著一些林場的股份的人家數不勝數。吉林的林場採用輪伐制,一年便換上一處。同時砍伐木料時,不會一下砍光采伐地所有的樹木,而是要留下五分之一到四分之一,來保持林地的存續。但就算不涸澤而漁,也是一樣每年給寧家帶來近萬貫的收入。
按照寧易的意思,幾個弟妹按照比例瓜分了林場的股票。除此之外還有百多頃田地、銀行中的存款,同時在桓州城中還有幾處房產、店鋪,都寧老封翁辛辛苦苦積攢下里的。這一些,寧易秉著公心,都沒費什麼口舌就分了個一清二楚。不過當輪到家中的奴工時,就有些麻煩了。
高高低低站在院子中的百來人,都是屬於寧家的奴工。看著他們,寧易有些頭痛。這些奴工中,有一半是買來的。但剩下的一部分,則是家生子。雖然都是報著父不詳,但卻是真的是有寧家的血脈。有寧老封翁的功勞,也有寧易幾個弟弟的努力。不過寧老封翁並沒有承認他們的身份。儘管身上的血脈相通,可主人依然是主人,奴隸依然是奴隸。
按照大宋有關奴隸的律例,漢人不得為奴,以漢民為奴那是板上釘釘的死罪。不過漢籍的認定並不是光看其父的籍屬,還要參考他本人的意見。如果是漢人與家中女奴生下的子嗣,只有其父承認他為自己的血脈,在官府戶籍中登記造冊,才會成為漢人。同時,子女是漢籍,母親就不會再是奴隸——大宋治國以孝義為上,不可能子女為漢人,卻讓母親做牛做馬——所以一旦混血兒成了漢人,連帶著母親也都會成為自由民。
但這項規定,使得被承認漢民身份的混血兒數量很少。為了利益,奴隸主們很少承認自己生下的混血子嗣。而且還有許多人,把自己的混血後代當作賺錢的工具。就像在南方,就有不少地主富戶就在家裡養著幾個善生養的女奴,當作生育機器。她們剩下的子女,養到七八歲就賣出去,以此來賺錢養家——不然以如今農產品售價的低廉,不知有多少農場主會破產。
在那些人販家族中,甚至有很多還是父子同時開墾,當子女生出來後,根本弄不清是兒子還是孫子。這等逆人倫的醜事,放在過去,只要一暴lou,肯定會惹起一場軒然大波,就是當地的縣主,也會因為教化不當,而被申斥甚至貶官。但在如今,人們卻都是視而不見,習以為常了。
不過寧易卻有另一番考量。他日後封國就藩,必然需要大量的人手來開闢。與其從外面花大價錢招募,還不如給這些有血緣關係的奴工們一個身份。從奴隸升格為宗親,他們感恩戴德不在話下,而同心建國也是肯定的。寧易偏頭看了看幾個弟弟,考慮著要用什麼樣代價,才能讓他們心服口服的從他們手中,將幾十個混血的子侄交換回來。
……………………
父母之喪,子嗣三年守制是千年來的鐵律。寧易今次回鄉奔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