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舉行祭祀,失去了他的封地就不祭祀。”這些都是法定的祭祀,是禮所規定的正常制度。
【原文】
77·3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推人事父母之事,故亦有祭天地之祀。
山川以下,報功之義也。緣生人有功得賞,鬼神有功亦祀之。山出雲雨潤萬物。六宗居六合之間,助天地變化,王者尊而祭之,故曰六宗。社稷,報生萬物之功,社報萬物,稷報五穀。五祀,報門、戶、井、灶、室中霤之功,門、戶人所出入,井、灶人所飲食,中霤人所託處,五者功鈞,故俱祀之。
【註釋】
祭天地之祀:《五經通義》:“王者所祭天地何?王者父事天,母事地,故以子道也。”山川:指山林、川穀、丘陵等神。
六合:上、下、東、西、南、北。
鈞:通“均”。
【譯文】
君王像對待自己的父親一樣侍奉天,像對待自己的母親一樣侍奉地,根據人間侍奉父母的事例來類推,所以也就有了對天地的祭祀。祭祀山川以下諸神,用意在於報答它們的功勞。根據活人有功勞就獲得獎賞的道理,鬼神有了功勞也應祭祀它們。山中湧出雲雨來滋潤萬物,六方遊神居處在六合之間,輔助天地的變化,君王尊重它們而祭祀它們,所以稱為六宗。祭祀社稷神是為了報答它們生育萬物的功勞。祭祀社神是報答它生育萬物,祭祀穀神是報答它生育五穀。進行五祀,是報答門神、戶神、井神、灶神、室中霤神的功勞,門、戶是人們出入的地方,井、灶是供人飲食的處所,中霤是人依託和居住的地方,五種神的功勞相等,所以都應當祭祀它們。
【原文】
77·4周棄曰,“少昊有四叔,曰重,曰該,曰修,曰熙,實能金大木反。使重為句芒,該為蓐收,修及熙為玄冥,世不失職,遂濟窮桑(11),此其三祀也(12)。顓頊氏有子曰犁,為祝融(13);共工氏有子曰句龍(14),為后土(15),此其二祀也。后土為社。稷,田正也(16)。有烈山氏之子曰柱(17),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棄亦為稷(18),自商以來祀之(19)。”《禮》曰:“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穀。夏之衰也,周棄繼之,故祀以為稷。共工氏之霸九州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20),故祀以為社(21)。”
【註釋】
周棄:據章錄楊校宋本應作“傳或”。
少昊(hào號):傳說中的上古帝王,黃帝之子,金天氏。四叔:指子孫四人。重:人名。傳說當過木官(木正)。
該:人名。傳說當過金官(金正)。
修:人名。傳說當過水官(水正)。
熙:人名。傳說他接替“修”當過水官。
大木反:據《左傳·昭公二十九年》當作“木及水”。
句(gōu勾)芒:即木正。
蓐(rù入)收:即金正。
玄冥:即水正。
(11)窮桑:古地名,傳說在今山東曲阜北,少昊在此地登位。這裡指少昊。
(12)三祀:指報答木正、金正、水正功勞的祭祀。
(13)祝融:即火官(火正)。
(14)共工氏:參見31·1注。句(gōu勾)龍:人名。
(15)后土:即土官(土正)。
(16)田正:田官。
(17)烈山氏:一作厲山氏,即炎帝。參見8·6注。一說炎帝即神農氏。參見19·13注。柱:人名。
(18)棄:即后稷。參見1·3注。
(19)自商以來祀之:傳說商湯滅夏後,廢除夏所祀的穀神柱,立棄為穀神。引文參見《左傳·昭公二十九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