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重打三十大板。”
黃掌櫃仍不死心,最後再垂死掙扎,正色道,“你說自己是南梁蕭家後人,可有證據?”
“你說自己不是竊賊,可有證據?”他心中暗想,自己沒有證據證明銀手鐲是自己的,那女娃兒肯定也沒有。
蕭裕鄙夷的目光注視著他,站起身來,走向縣令,從左手腕上取出了另一個手鐲呈給縣令。
縣令拿起一看,在手鐲的裡面,果然看到了一個"裕"字。
蕭裕再從牛皮包裡取出了一把鑲嵌五彩琉璃的精緻匕首,踮起腳尖遞給縣令。並大聲道,“這銀手鐲本是一副,我只取了一隻拿去當賣,這銀手鐲的裡面分別刻著蕭、裕、二字。”
“也就是我的名字,如若這還不能證明這副銀手鐲是我的,那麼這柄短刀便是最好的證據,刀身處同樣鐫刻了我的姓名,蕭裕二字。”
縣令拔出匕首,一道凌厲的寒光對映在眼前,他認真察看刀身,果然在正反面分別刻有蕭裕二字。
縣令看著那削鐵如泥的寶刀,連聲稱讚道,“好刀,好刀!真是一把銳利無比的寶刀啊!”
縣令小心翼翼的合上刀柄,再看向那光芒璀璨的琉璃寶石。他不捨地移開目光,將短刀還給了蕭裕。
聚珍閣的掌櫃及眾夥計被打了三十大板,並罰了此次的坐堂費。
蕭裕拿回了屬於自己的銀手鐲,縣令大人請她吃了一頓飽飯,並讓女婢給她沐浴,將她恢復成了貴家小姐的模樣。
縣令還送了她一百兩碎銀,並派了車伕駕著馬車送她回鄴城。
:()遺落渺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