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錢道理是一樣的,可是我弟妹丟了錢,她就以為她丟的錢是我撿的,這根本就是兩碼事。我撿的手錶已經還給了失主,這是有據可查的,我根本就沒撿到什麼錢,那就是一句話,可是沒想到隨便的一句話。讓我困擾了這麼久。”
嚴法官也不過三十來歲。聽了問李博谷:“你撿到手錶。人家失主領走了?”
“是,我們鎮上給劉書記開車的小夥子,叫廖有為,你可以調查的,他為了感謝我,還送我了兩條雲煙,煙還在家放著。”
嚴法官看看李博谷和李招娣說:“事情就是這樣?我看可以就此結束,都是一個村的。李博谷又是老師,我說句案子外的話,你不能丟了錢因為一句話就一直盯著人家,你丟了錢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這些證人證言能夠證明的僅僅只是一句話,沒有實際意義。”
李招娣懵懵的,忽然意識到自己要敗訴了,停了好大一會說:“你說你撿了表,你讓那人來說。”
自己的話李招娣不相信,李博谷就看著嚴法官。嚴法官看看時間,問:“是不是有人證明李博谷確實當天撿了手錶。這事就了了?”
李招娣咬咬牙說:“是。”
李博谷也點頭:“那好,我讓廖有為和你說清楚。”
但是李博谷找了廖有為好幾次都沒有結果,廖有為是劉依然的司機,劉依然作為鎮上的書記事情很多,廖有為隨著劉依然整天就不在鎮上,李博谷還有課,加上到了臨近年底,學生也要考試,工作上的事情也很忙,時間一下就過去了半個多月,有一天李博谷回家半道上碰到了拄著拐的李秀堂,往前給李秀堂問好的,李秀堂鼻子哼了一聲沒理李博谷,自己一瘸一拐的走了。
李博谷登時回家也不吃飯,騎了車子就往鎮上去,結果在鎮上最大的飯店外看到了劉依然的汽車,他終於在裡面找到了廖有為。
廖有為一聽李博谷讓自己作證的話就先是推脫自己沒空,被李博谷糾纏的狠了乾脆扭頭就走,李博谷好不容易逮住了廖有為總要讓他說句話的,要不然今後自己怎麼做人,於是攔著廖有為不讓他走,結果兩人在飯店裡就吵起來了,廖有為看著圍觀的人越來越多,惱怒的問:“李校長,你究竟要幹嘛呢?”
“不幹什麼啊,就是一句話的事情。”
“我不去。”
“你不去不行啊,你不去,怎麼能證明我?”
“你撿錢的事情和我有什麼關係?”
“怎麼能沒有關係呢?如果沒有撿到你的手錶,就沒有我嘴裡的那句話,沒有那句話,我就不會讓人誤會,這就是一碼事。”
廖有為伸手指了指李博谷,搖搖頭就走,李博谷就攔,廖有為一甩手,李博谷本來就瘦,一下摔倒了地上,飯店裡的人都認識李博谷,更認識廖有為,也不好攔廖有為,就將李博谷扶了起來,這時劉依然和廖文志從包間裡走了出來。
廖文志是鎮上管組織的副書記,是半間房的三把手,他看到了這一幕,問廖有為怎麼回事,廖有為皺了眉不說話,劉依然是知道李博谷當初怎麼當上中心小學的副校長的,就給廖文志使了個眼色,廖文志過去握住了李博谷的手問候了一聲,對著廖有為怒喝:“站著幹嘛!還不給李校長道歉!”
廖有為是廖文志的外甥,聽了舅舅的話就走了過來,廖文志扶著李博谷重新進到了包間裡,問明瞭情況,訓斥廖有為,讓他和李博谷一起去給李招娣說明白事情的緣由,還不住的給李博穀道歉,弄得李博谷倒是很不好意思。
廖有為開著車帶著李博谷到了李招娣的家,見到了李秀堂和李招娣,廖有為就說自己那天的確是丟了手錶,讓李副校長撿到了,特地過來說明一下情況。
李招娣哼了一聲,說:“你們一個是鎮上書記的司機,一個是學校的校長,都是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