己。
從醫院回家的路上,看見許多的紅燈籠,許多的“歡度春節。”
離過年還有十來天,但是性急的人們已經迫不及待的把節前的氣氛製造了出來。
想起了A市的街。
這時候,也在張燈結綵了吧。那裡的樹比這裡多一些,那裡的江灘比這裡大一些,那裡的菜,都是辣的,那裡的人,嗓門都很大。
想回去看看了。我生活了快十年的城市。
站在街頭,我給謝豐打電話。
“謝豐,快過年了。”我大聲對他說。
“我正有事找你呢。”他突然來了這麼一句。
“什麼事?”我的電話打得很是時候嘛。
“有人託我給你送個請柬,要你來參加他的婚禮。”
我愣了一下:“……誰?”
突然覺得心裡有根弦繃得很緊。
很緊很緊,也許下一秒,就會斷掉。
握著手機,我屏氣傾聽,周圍的嘈雜喧鬧瞬間都離我遠去了。
“林立偉。後天他結婚,你要不要來?”
心頭驟然一鬆,撥出一口氣,眼前一團白霧,這時,才發覺在幾度的低溫下,手心竟然出了汗。
原來,我這麼怕嗎?
“你來不來?”電話裡,謝豐還在問著。
“……來,我去定明天的機票。”
還是隻會逃
我是在夜裡到的A市,拒絕了謝豐要接我的提議,我說,我自己來,自己找住的地方。
我到的並不是一個陌生的城市,我才離開了它半年。半年,不應該改變很多,就算是深夜,我也能很容易找到落腳的地方。
從機場的大巴上下來,立在A市的街頭,耳邊飄來許久未聽過的方言,我才有了真實的回來的感覺。
真的,我離開它,將近兩百天了。
兩百天,數著過來的,當初是那樣決絕的棄它而去。
想起對錶姐說,我要回A市去參加一個朋友的婚禮,表姐當時就說,你早晚都要回去看看的。
就連表姐,都知道我不是為了婚禮而來的。
我又是為了什麼回來的?
夜裡十一點,這個城市還是讓我有一種親切的感覺,就連計程車,也像是久違的。
第二天,我在離商場不遠的一家機關招待所裡醒了過來。不是本地人,是尋覓不到這種好地方的。這裡的單人間一天只要八十元,但其實是遠遠的物超所值,原因,大約是因為沾了政府機關幾個字的光。
走上熟悉的街頭,吃了想念很久的很庸俗的漂著辣油的牛肉米粉,我去了商場。
何麗“啊,啊”叫了兩聲之後給了我一個擁抱,然後皺著眉向我抱怨:“真是沒良心,說走就走了,現在聖誕啊,元旦啊的都找不到人替我代班了。”
我笑:“陪我逛逛,我要買件衣服,你要給我拿個最低價。”
“過年穿嗎?”她問。
“不是,晚上要去參加一個婚禮,半年沒買新衣服了。”
“活該!誰讓你辭職的?”她一點都不留情。
是啊,我原來最多的就是衣服,特別是冬裝,走的時候,很多都裝不下,都留在了原來公寓的衣櫃裡,也不知後來的房主是怎麼處理它們的。
選來選去,結果只買了件淺粉色的高領毛衫。A市的冬天很陰冷,即使是宴席上,脫了羽絨服,也必須穿保暖毛衣吧。
晚上六點,我才步出招待所在街頭招了輛計程車。
不想去那麼早,似乎有點怕。
簡單的裝扮了一下,結果發現和沒裝扮是一個樣。只是把及肩的頭髮梳的很順,穿上新買的毛衣,塗了看不出的口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