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人卻少之又少,因為責任意味著一種犧牲,一種付出,一種無私的奉獻。可是人是自私的,為了自己的利益,人可以把責任置之度外,甚至為了一己私利而把集體的利益不當一回事。責任永遠像一個負擔一樣,讓人覺得痛苦。責任固然是一個人基本的做人要求,但責任並非人生的全部意義。
第九章 生命之意義 第四十六節 快樂
在《在平凡中享受生命快樂的現代作家》一節中,筆者已經介紹了幾位現代作家是如何在平凡的生活中享受生命的快樂的,現在還要介紹另一位著名的現代作家周作人。周作人曾做過叛徒,這一經歷使他的名聲很差。但我們分析人物要一分為二,不能因此而貶低周作人所有的可貴之處。周作人是一位享受生命快樂的現代作家,他在1918年就寫出《人的文學》:
我們現在應該提倡的新文學,簡單的說一句,是“人的文學”,應該排斥的,便是反對的非人的文學。
新舊這名稱,本來很不妥當,其實“太陽底下,何嘗有新的東西?”思想道理,只有是非,並無新舊。要說是新,也單是新發見的新,不是新發明的新,新大陸是在十五世紀中,被哥侖布發見,但這地面是古來早已存在。電是在十八世紀中,被弗闌克林發見,但這物事也是古來早已存在,無非以前的人,不能知道,遇見哥侖布與弗闌克林才把它看出罷了,真理的發見,也是如此,真理永遠存在,並無時間的限制,只因我們自己愚昧,聞道太遲,離發見的時候尚近,所以稱它新。其實它原是極古的東西,正如新大陸同電一般,早在這宇宙之內,倘若將它當作新鮮果子,時式衣裳一樣樣看待,那便大錯了。譬如現在說“人的文學”,這一句話,豈不也像時髦。卻不知世上生了人,便同時生了人道,無奈世人無知,偏不肯體人類的意志,走這正路,卻迷入獸道鬼道里去,彷徨了多年,才得出來,正如人在白晝時候,閉著眼亂闖,末後睜開眼睛,才曉得世上有這樣好陽光,其實太陽照臨,早已如此,已有了無量數年了。
歐洲關於這“人”的真理的發見,第一次是在十五世紀,於是出了宗教改革與文藝復興兩個結果。其中有兩個要點,(一)“從動物”進化的,(二)從動物“進化”的。
我們承認人是一種生物,他的生活現象,與別的動物並無不同。所以我們相信人的一切生活本能,都是美的善的,應得完全滿足。凡有違反人性不自然的習慣制度,都應排斥改正。
但我們又承認人是一種動物進化的生物,他的內面生活,比他動物更為複雜高深,而且逐漸向上,有能改造生活的力量。所以我們相信人類以動物的生活為生存的基礎,而其內面生活,卻漸與動物相遠,終能達到高上和平的境地。凡*的餘留,與古代禮法可以阻礙人性向上的發展者,也都應排斥改正。
這兩個要點,換一句話說,便是人的靈肉二重的生活。古人的思想,以為人性有靈肉二元,同時並存,永相沖突。肉的一面,是*的遺傳。靈的一面,是神性的發端。人生的目的,便偏重在發展這神性。其手段便在滅了體質以救靈魂。所以古來宗教,大都厲行禁慾主義,有種種苦行,抵制人類的本能。一方面卻別有不顧靈魂的快樂派,只願“死便埋我”。其實兩者都是趨於極端,不能說是人的正當生活。到了近世,才有人看出這靈肉本是一物的兩面,並非對抗的二元。*與神性,合起來便只是人性。英國十八世紀詩人Blake在《天國與地獄的結婚》一篇中,說得最好。
(一)人並無與靈魂分離的身體。因這所謂身體者,原止是五官所能見的一部分的靈魂。
(二)力是唯一的生命,是從身體發生的。理就是力的外面的界。
(三)力是永久的悅樂。他這話雖略含神秘的氣味,但很能說出靈肉一致的要義。我們所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