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
類正當生活,便是這靈肉一至的生活。所謂從動物進化的人,也便是指這靈肉一致的人,無非用別一說法罷了。
這樣“人”的理想生活,應該怎樣呢?首先便是改良人類的關係。彼此都是人類,卻又各是人類的一個。所以須營一種利己而又利他,利他即是利己的生活。第一,關於物質的生活,應該各盡人力所及,取人事所需。換一句話,便是各人以心力的勞作,換得適當的衣食住與醫藥,能保持健康的生活。第二,關於道德的生活,應該以愛智信勇四事為基本道德,革除一切人道以下或人力以上的因襲的禮法,使人人能享自由真實的幸福生活。這種“人的”理想生活,實行起來,實於世上的人,無一不利。富貴的人雖然覺得不免失了他的所謂尊嚴,但他們因此得從非人的生活裡救出,成為完全的人,豈不是絕大的幸福麼?這真可說是二十世紀的新福音了。只可惜知道的人還少,不能立地實行。所以我們要在文學上略略提倡,也稍盡我們人類的意思。但現在還須說明,我所說的人道主義,並非世間所謂“悲天憫人”或“博施濟眾”的慈善主義,乃是一種個人主義的人間本位主義。這理由是,第一,人在人類中,正如森林中的一株樹木。森林盛了,各樹也都茂盛。但要森林盛,卻仍非靠各樹各自茂盛不可。第二,個人愛人類,就只為人類中有了我,與我相關的緣故。墨子說兼愛的理由,因為“己亦在人中”,便是最透徹的話。上文所謂利己而又利他,利他即是利己,正是這個意思。所以我說的人道主義,是從個人做起。要講人道,愛人類,便須先使自己有人的資格,佔得人的位置。耶穌說,“愛鄰如己”。如不先知自愛,怎能“如己”的愛別人呢?至於無我的愛,純粹的利他,我以為是不可能的。人為了所愛的人,或所信的主義,能夠有獻身的行為。若是割肉飼鷹,投身給餓虎吃,那是超人間的道德,不是人所能為的了。
用這人道主義為本,對於人生諸問題,加以記錄研究的文字,便謂之人的文學。其中又可以分作兩項,(一)是正面的。寫這理想生活,或人間上達的可能性。(二)是側面的。寫人的平常生活,或非人的生活,都很可以供研究之用。這類著作,分量最多,也最重要。因為我們可以因此明白人生實在的情狀,與理想生活比較出差異與改善的方法,這一類中寫非人的生活的文學,世間每每誤會,與非人的文學相溷,其實卻大有分別。譬如法國Maupas…sant的小說《人生》(UneVie)是寫人間*的人的文學,中國的《*》卻是非人的文學。俄國Kuprm的小說《坑》(Jama)是寫娼妓生活的人的文學,中國的《九尾魚》卻是非人的文學。這區別就只在著作的態度不同,一個嚴肅,一個遊戲,一個希望人的生活,所以對於非人的生活,懷著悲哀或憤怒,一個安於非人的生活,所以對於非人的生活,感著滿足,又多帶著玩弄與挑發的形跡,簡明說一句,人的文學與非人的文學的區別,便在著作的態度,是以人的生活為是呢?非人的生活為是呢?這一點上。材料方法,別無關係。即如提倡女人殉葬——即殉節——的文章,表面上豈不說是“維持風教”,但強迫人自殺,正是非人的道德,所以也是非人的文學,中國文學中,人的文學,本來極少,從儒教道教出來的文章,幾乎都不合格。現在我們單從純文學上舉例如:
(一)*狂的*類
(二)迷信的鬼神書類(《封神傳》《西遊記》等)
(三)神仙書類(《綠野仙蹤》等)
(四)妖怪書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