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部分 (第3/5頁)

【譯文】

有一種說法:鬼就是甲乙之神。甲乙之神,是天的彆氣構成的,它的形狀像人。人病到快要死的時候,就會看見甲乙之神到來。如果恰逢天干是甲、乙的日子生病,那麼死的時候就會見到庚辛之神。為什麼呢?甲乙之日看見鬼,庚辛之神克甲乙之神,所以病人臨死,到來的惡鬼,是庚辛之神。用什麼來證明這一點呢?用甲乙日生病的人,他的死期經常在庚辛之日來證明。我並不認為這些看法是符合事實的。因為天道很難弄清楚,鬼神的事也很難弄明白,所以我原原本本地記載羅列出來,讓世人去判斷它。

【原文】

65·8一曰:鬼者,物也,與人無異。天地之間,有鬼之物,常在四邊之外,時往來中國,與人雜則,兇惡之類也,故人病且死者乃見之。天地生物也,有人如鳥獸,及其生兇物,亦有似人象鳥獸者。故兇禍之家,或見蜚屍,或見走兇,或見人形,三者皆鬼也。或謂之鬼,或謂之兇,或謂之魅,或謂之魑,皆生存實有,非虛無象類之也。何以明之?成事:俗間家人且兇,見流光集其室,或見其形若鳥之狀,時流人堂室,察其不謂若鳥獸矣。夫物有形則能食,能食則便利。便利有驗,則形體有實矣。

【註釋】

則:為“廁”字形誤。雜廁:混雜。

蜚:通“飛”。蜚屍:參見72·10注。

魅(mèi妹):老物變成的精怪。《左傳·文公十八年》賈、服注:“魅,怪物。或曰人面獸身而四足,好惑人,山林異氣所生,為人害者。”

魑(chī吃):山林中的精怪。《左傳·文公十八年》賈、服注:“螭,山神,獸形。或曰如虎而噉虎。”

人:當為“入”字之誤。

不:據文意,當為“形”字。

便利:《漢書·韋賢傳》師古注:“便利,大小便也。”

【譯文】

有一種說法:鬼是物,和人沒有什麼不同。天地之間,有鬼這種東西,常在邊遠地區,有時往來於中原地區,與人混雜在一起,是一種兇惡的東西,所以人生病臨死時才看見它。天地生育萬物,有人以及鳥獸,至於天地生出兇惡之物,也有既像人又像鳥獸的。所以兇禍之家,有時看見能飛行的屍體,有時看見會奔跑的兇物,有時看見像人形的東西,這三種都是鬼。有人稱它是兇物,有人稱它是物精,有人稱它是山怪,它們都是活著的實際存在的東西,而不是虛無的類似怪物的虛像。用什麼來證明這一點呢?以往的事例:民間百姓將要發生不吉利的事,就會看見一種流動的光聚集在他的屋子裡,或者是看見它的形體像鳥的形狀,不時流進堂室,觀察它的形狀認為像鳥獸一樣。物有形體就能吃東西,能吃東西就要大小便。大小便可以驗證,那麼形體就是實際存在的了。

【原文】

65·9《左氏春秋》曰:“投之四裔,以御魑魅。”《山海經》曰:“北方有鬼國。”說螭者謂之龍物也,而魅與龍相連,魅則龍之類矣。又言“國”,人物之黨也。《山海經》又曰:“滄海之中,有度朔之山,上有大桃木,其屈蟠三千里,其枝間東北曰鬼門,萬鬼所出入也。上有二神人,一曰神荼,一曰鬱壘,主閱領萬鬼。惡害之鬼,執以葦索,而以食虎(11)。於是黃帝乃作禮以時驅之(12),立大桃人,門戶畫神荼、鬱壘與虎,懸葦索以御(13)。”兇魅有形,故執以食虎。案可食之物,無空虛者。其物也,性與人殊,時見時匿,與龍不常見,無以異也。

【註釋】

之:指傳說中的渾敦、窮奇、檮杌(táowù逃誤)、饕餮(tāotiè濤帖)四個兇惡的人,舜時被放逐。四裔(yì義):四方邊遠的地區。

引文參見《左傳·文公十八年》。

《山海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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