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客棧、旅驛、酒店(有些“酒店”,倒不定賣酒,但可讓人住店)——儘管名幾或有不同,可全是一個意思。
讓旅人有個落腳的地方。
溫六遲認為這裡邊就有了意境,且意境很美。
可惜這些客棧旅店氣氛卻多不如何的美,縱有美處也教不善經營的人一手破壞無遺了。
小旅館是毋庸置疑了:那是個用來考驗人是不是能迴歸到野獸、洪荒時期生活的地方。
比較中級、優秀的客店也不必有期望:只要能當客人是人,那已經是慈悲為懷的了。要當是客?除非有大把的銀票——自然還得小心到入夜後沒個蒙面匪給你喝蒙汗藥吹迷香一刀把你砍個人頭落地才行。
就算是馳名遠近的客棧,裝璜華貴,氣派非凡,卻也不必一廂情願的以為它客似雲來就受到熱情接待,有的著名客棧,卻地處偏遠,也就是說,它之所以名聞遐邇,是因為該處只有它最好(或只有它一間)。
溫六遲就住過在草原上的一家“名店”,有次風雨前夕,風沒來就來了一屋子的飛蛾,溫六遲幾不能呼吸,差一點就被飛蛾嗆死了,另一次是在沙原上遇暴風雨,風雨未至,這回幾乎嗆死他的不是蛾,也不是蚊子,而是大粒大粒像蠶豆一般的沙子。
他也有次夜宿於大原上亨譽已久的客店裡,又是遇上風雨交加,這回沒蝨子、飛蛾或沙子,而是滿店子都塞滿了:
豬。
原來這家名棧同時也在附近養了不少豬,怕豬受不了雨打風吹,故在山雨即臨時將大豬小豬,全趕入店裡,避風躲雨。
這回豬可好了,人呢?
就算大地方的名客棧又如何?它的氣派只氣派給它自己的氣派看,也就是說,它的樣子和規模唬人、嚇人,但唬的是客人,嚇的是客人的錢囊。
它並不是為客人服務的。
這規模大,並不代表服務好,反而是用以瞧不起客人的。
要在山野小客店,瞧不起人的只是小夥計。一般較好的客棧,瞧不起你的卻是店老闆。
在這種豪華、高貴的大客棧裡,瞧不起你、看不起你的卻是店老闆、小夥計乃至同住店的其他住客!
沒辦法,一隻狗跟一隻貓在一起,貓得要讓那狗。一隻狗跟另一隻狗在一道,至多大家互瞧不順眼。但一隻狗落入一群高貴、好種的狗群中,這隻狗還不如那些狗的身上的一塊癩痢。
可是不管怎麼說,溫六遲總是愛客棧。
他認為客棧是予遊子駐足之地、讓浪人有個暫時的歸宿。
每家客棧都是一個天天變化、奇情、有趣的大家庭,每間房的每一天晚上,都有它的故事、主角和豔遇。
他喜歡客棧。
所以他開客棧。
他的客棧有特色:收費不貴,豐儉由人,一天到晚,從夜入旦,全提共食品、炊事、茶水、服待,且還在每間房提用墨硯、刻章、信封、用箋,客棧還有郵驛、保鏢、巡城、甚至貴重物品代為儲存之服務,更令溫六遲多年旅次生活所感悟切需的提供:冷溫熱水全日提供,必要時,這可在隔壁同屬溫六遲經營的“紅潮新築”裡挑個如花似玉的去暖被暖枕暖身子。
他不覺得這有什麼不好。
他自己不興作這個,他可不認為其他的來客(且八成以上都是男子,而這些人中六成以上都是獨身漢子)也不興這個。
他連每天沏的茶都講究。
他甚至連來客的家眷都特別請人看顧:所以在這東南名城裡,沒有小偷鼠摸能人這“認真棧”搶劫偷窺,甚至連稚童子兒也不會遭人拐走、迷失。
是以信譽佳。
他這麼一個人,在這這兒開了一家客棧,似乎是不值得大書特書的事。
可是,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