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3歲開始就具備這種能力),那麼你可以要求他重複一遍你的指示,這樣孩子更能瞭解你的意思,也更能記得住。
【提醒】
如果孩子好像無法或不願意照你的指示做,稍等一下,大概1分鐘後,再使用別的技巧:對2歲以下的孩子可以使用“分心法”,2~12歲的孩子可使用“面壁思過法”(參考“方法 34”),對青少年則使用“剝奪權利法”(參考“方法37”)。
不管是哪個年齡層的孩子,他們都想取悅大人。藉由給孩子指示的方式,你可以協助孩子避免不適當的行為,並讓孩子能贏得你的讚賞。
【適用2歲以下/2~5歲/6~12歲/青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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