達他們的情緒。因此,除非為了制止嬰幼兒所制適的太大的噪音和混亂,否則這個時期不適合設定太多的規範;嬰幼兒對規範的學習非常緩慢(最好一次一項),大概15個月大之後才開始具備基本的學習能力。重要的是,嬰幼兒需要以一種一致性和可預期的方式來照顧他們,因為他們需要感受到安 全和愛。
2~5歲的兒童
學齡前的兒童是喜好冒險的一個群體。他們精力無限、充滿好奇、敢於嘗試各種新活動。為了鼓勵孩子獨立自主,父母應該給學齡前的兒童足夠的探索空間;但也要設定限制,以保護他們的安全。學齡前的兒童常分不清幻想和真實———噩夢和白日夢一樣實在,想象出來的朋友也一樣真實。遊戲是他們生活的重心。他們喜歡玩角色扮演的遊戲,像“醫生和病人”“母親和孩子”,藉由這種方式,孩子表達出他們的願望及害怕。透過遊戲,他們也建立起初步的社交技巧和互惠的能力。學齡前兒童也會出現正常的攻擊性行為(例如爭奪玩具),父母要教導他們如何以非暴力的方式解決衝突。學齡前的兒童首先是在遊戲中學習如何與人相處,然後才在現實生活中學習如何與人相處。
6~12歲的兒童
學齡期的孩子是賣力工作的一個群體。不管是在課堂上或下了課,他們都努力發展他們的技能;也不管是騎腳踏車、做算數、“蓋堡壘”,他們都需要從中獲取勝任感。和學齡前的兒童相比,學齡期的兒童更負責,對父母的依賴較少,更可以自己做決定。父母可以藉由鼓勵他們的學業和給予支援,達到協助他們的效果。父母也可以提供機會,讓孩子能順利參加各種活動或團體,例如學習計算機或參加夏令營。父母的期望必須合理,例如,可以期望孩子做出他最好的表現,而不是成為最頂尖的人物。學齡期的孩子透過各種學習成就,發展出健全的自尊感。從這之中,他們得到為未來目標奮鬥的力量和自信。
13~19歲的青少年
青少年有他們艱難的任務要完成,就是發展自我認同的能力。他們必須思考“我是誰”“我要往何處去”“我要如何達到我的人生目標”這些問題。為了做到這一點,他們需要很多支援,包括父母和朋友的支援。朋友提供支援性的團體,青少年可以從中學習社會技巧、分擔問題、驗證自己的想法,並加強自我認同。父母提供青少年明確的溝通技巧(特別是傾聽的技巧)、關懷,以及健康向上的家庭價值觀。例如,父母應該對偷竊、說謊、喝酒、吸毒等現象表達不贊成的態度。青少年需要大量的自由空間,以便探索成人的世界,但他們同時也需要被管束。在完成作業和門禁時間這兩點上,父母應該設定合理的限制。青少年就跟其他年齡層的孩子一樣,需要關愛,也需要約束(雖然不是很多),這樣才能幫助他們成長為自信、負責和獨立自主的個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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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給予清楚明確的指示
父母通常給孩子下達這樣的指示:“要乖”“要守規矩”“不要惹麻煩”,或者是“不要惹我生氣”。不幸的是,像這樣抽象模糊的指示常令孩子感到困惑。
指示要清楚明白
◎對嬰幼兒:
“不行!”
“不能咬!”
◎對學齡前兒童:
“不能在屋裡奔跑!”
“把麥片粥吃掉。”
◎對學齡期的兒童:
“現在就進屋。”
“坐在椅子上,不要動來動去。”
◎對青少年:
“把音響的音量關小一點。”
“在家裡不準說髒話。”
句子儘量短而簡潔──如果有孩子不瞭解的字眼,那麼要對他解釋。如果孩子已經能說出完整的句子(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