歪著頭,她終於開始想了。好久、好久之後——
“那找一個能夠容許我與不悔兒繼續交往的伴侶就行了嘛!”她得到一個天才結論。
嚴鑼只想昏倒了事。“世界上哪有這麼好的事?”
不行嗎?她覺得好麻煩。“那別結婚好了。”
嚴鑼突然發現一個重點——從頭到尾,她沒提過要嫁伊悔。
“小師妹,你到底喜不喜歡伊侮?”
“當然喜歡。”曾經,她以為對他只是一份難捨,但交往了十年餘,沒有一絲絲情感,這日子該如何過下去?所以應該是喜歡他的。
“那你愛他嗎?”嚴鑼問。
這一回,齊珞薰沈寂了更久。“怎樣的感覺才叫愛?”聽說,喜歡不足以成為相伴終生的條件,愛戀才是。但她一直弄不清楚愛與喜歡的分界點在哪裡?
“這……”嚴鑼其實也不大會分辨,只得就自己的經驗來談。“愛就是……你看到一個人會很想獨佔他、不與人分享……看到他的身體會產生情慾,想要擁抱他……相處的時候很幸福,很想永遠跟他在一起……大概就是這一類的感覺。”
她又開始陷入沈思,好半晌。“可以前我看到不悔兒,只希望能見著他的笑,後來……應該說最近啦!我好想看他脫光衣服的樣子……嗯,還會流鼻血喔!這跟情慾有關嗎?不過我要先說明一點,我只想看,並不想有其他動作。”
嚴鑼朝天翻個大大的白眼。“你說就說,不必現場表演——”可憐,他才剛洗過的車又要再洗一逼了,嗚嗚嗚……
“咦?我怎麼連想到他的身體都會流鼻血?”慘了,病情又更嚴重了。她要不要去看個醫生啊?
嚴鑼無力地嘆口長氣。看來要齊珞薰釐清自己的心思八成是不可能了,他最好回家與師父商量商量他寶貝女兒的問題,絕不能再放任她與伊悔繼續糾纏不清下去,否則哪天她把人拆吃入腹了,還說不想嫁,那麻煩可大了。
如果喜歡是想跟一個人常常在一起;而愛則是對某人抱持情慾上的想望,那麼要結婚到底是應該有愛,還是喜歡?
最近,齊珞薰常常思考這個問題。
她已經二十五歲,也有了一份堪稱安定的工作,父親和哥哥們老是問她,再來想幹什麼?
進入職場後,她有很多男孩子追;真想不到,國中時候,她可是人見人懼的大姐頭,哪個男人敢多瞄她一眼啊!
但隨著歲月的流逝,黃毛丫頭成長為標緻姑娘;如今,她留著一頭削薄的短髮,凸顯了她英氣的五官,修長的體型讓她整個人看起來神采飛揚,活脫脫是個陽光型美女。
她不再常與人幹架,每天光忙著工作和照顧伊悔時間都不夠了,誰還有力氣去搞其他的玩意兒?
她喜歡照顧伊悔,總是放不下他;但要問原因,她就說不出了。
老爸看她如此執著,也說了,倘若她非伊悔不嫁,他也不反對,儘管伊悔是個白化症患者。
爺爺對她只有一個要求——別做會令自己後悔的事。
而七個哥哥則天天吵著要她介紹伊悔給他們認識。
至於大師兄嚴鑼,那更不用說了,三天兩頭找她面談一次,問她與伊悔進展到什麼程度了?千萬別搞出個小孩才說要結婚,或者發現兩人個性不合要分手,那可麻煩了。
家人對她的終身歸宿個個興致勃勃,一天十來通電話關心也不嫌煩;反倒是她,每每想起這問題就有一股深濃的無力感。
她是喜歡伊悔,可愛戀?她不曉得。
一直沒忘記童年時的夢想,但願將來的丈夫是個超人,身手矯健、勇猛善戰;而伊悔,他永遠做不到這一點。
有人說,女人總是幻想著白馬王子,太不切實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