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的謀殺行動假裝成某樁連續殺人案的其中之一‐‐我就遇到過一次,兇手用冰錐,模仿的人也用冰錐。另外我還知道幾個案子,兇手先隨意亂殺幾個人,最後用同樣的模式幹掉某個他真正想殺的人。這是最明顯的轉移注意的一種方式。不過不見得奏效,因為早晚警方的例行辦案程式會過濾每一個有個人動機的人,而只要他們開始注意,就都會有所發現。
如果這是個煙幕,那麼威爾就得製造出很多煙。為了要勒住你太太的脖子並且擺脫嫌疑,而寫好幾封信給報紙並且幹掉一堆知名人物,這條路也未免走得太遠太迂迴了。
但或許他現在也只是在練習。這也不稀奇。也許這個殺妻兇手在用他太太自己的褲襪勒緊她的脖子之前,先殺掉四個人。然後在被捕之前,他還會再殺三個人。我不相信這個兇手花那麼多力氣只是為了擺脫嫌疑而已。我的感覺是,他殺人只是為了讓自己高興。
好天氣一直持續到週末。星期天應該會下雨的,可是沒下,而且到了傍晚又熱又起霧。星期一更糟,氣溫高達攝氏三十三度,而且空氣就像濕羊毛似的。星期二也差不多,下午我接到一個電話,讓我暫時把注意力從威爾身上移開。
打電話來的那個女人我認識,她名叫金尼。她說:&ldo;老天,我真難過。你聽說了拜倫的事嗎?&rdo;
&ldo;我知道他生病了。&rdo;
&ldo;他死了。&rdo;
我是在匿名戒酒協會認識金尼的。她住在五十三街和第九大道交匯口附近,平常去聖保羅教堂的那個團體參加聚會。拜倫是她的一個朋友,不過他住在格林威治村,通常都參加當地的聚會。他加入匿名戒酒協會是因為沒法停止喝酒,但幾年前他還吸海洛因上癮,而且重複使用別人的針筒,他戒酒沒多久去做了抗體檢驗,結果證明他是hiv陽性。你大概會以為,人們聽到這個訊息會大罵見鬼,然後跑出去大醉一場,我想有的人會這樣,但也有很多人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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