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部分 (第4/5頁)

便不再管它,拿斗笠遮住臉,躺在大青石上打起盹兒來。不遠處的河岸邊,停著一葉小舟,隨著水流微微晃動。傍晚的風從河上吹過,岸上的柳枝便像美人的長頭髮一樣飄動起來。

我站在自以為隱蔽的地方,打量那個可能已經睡著的男人。

菜刀,我現在這樣叫他,他也並不介意。他有一手出神入化的好刀法,不但能料理大蔥與豬肉,還能了無痕跡地從我腹中剖出符咒,他知道我是妖怪但毫不驚詫,他有一個四肢盡廢的怪姐姐,讓他每天清晨出午後歸,三餐起居照顧妥當。

不得不說,他做的飯菜很美味,切出的肉片又勻又薄,能透過光來,完美之至,就好像——他斬人頭顱時那般乾淨利落。

午間那場熱得要起火的陽光,現在還照在我的腦子裡。刑場的石臺上,兩個人,一個站,一個跪。

赤赤的衣裳像要在他身上燒起來一般,刺眼的光線在手中的鋼刀上跳著危險的舞蹈。他微仰著頭,石像般凝固在那裡,囚犯的囚衣還很潔白,像條翻了肚子的魚,無能為力地漂在水面。

斬!縣太爺的令牌落了地,激起小小的灰塵。

他俯下身子,似在犯人耳畔耳語一句,然後——

手起,刀落。臺下一片驚呼,還有一個女人撕心裂肺的尖叫與暈倒。

高高濺起的鮮血跟他的紅及一起溶在了正午的光線裡,他看到有熊熊的火焰在他身體的進而面與外面齊齊燃燒,連那灰白的刑臺都變得通紅起來。

我站在漸漸散去的人群中,望著從刑臺上走下來的他。

即便我們之間還隔了很遠的距離,那麼多活生生的腦袋夾在中間晃來晃去,我們也十分容易看到彼此。

這便是我的工作。他看著我的眼睛,慢慢地說。

那一雙十指欣長的手,能做出世上最好吃的飯菜,也能斬掉最堅硬的頭顱。

我逆光而立,終於看清了他的臉,最亮的陽光把他的眉眼與輪廊都洗乾淨了,若剃掉亂糟糟的鬍子,這個稱職的劊子手,就是個年輕而好看的男人。

但,他不是人。

在他的鋼刀落下的剎那,我的身體有一道閃電切過,某些遺忘的東西驟然甦醒。我的鼻子跟我說,這男人不是人,是妖怪。我聞到了他真正的氣味……

今天,他天未亮就起身了,做好早餐,還難得認真地洗了一把臉。然後,從衣箱裡拖出一件紅色的袍子,沒有穿,用黑布裹上背在背後。

出門前,他跟凰說,我走了。

凰依然在她的窗前凝望,一天中最鮮嫩的光線也未能讓她有片刻的神采飛揚。

抱歉,我還是想不起太多。她這樣跟菜刀說。

天空越來越亮,昨夜積下的雨水,被地面的熱氣蒸起來,空氣裡越發溼熱。我端著清香的粥坐在院子裡的樹蔭下,聽著他們奇怪的告別語。

菜刀大步流星地出了門,我無聊地走回房間,放下碗,盯著牆壁發呆,那上面有我刻下的印記,一天一道,已經七日。我的後遺症還是沒有任何起色,只有在夢裡時,看到一些模糊的面孔,聽到遠遠近近的聲音。有人在找我——醒來時,總有這樣的感覺。

“你這般年輕好看,能走能跳,著實讓人羨慕。”窗那邊,傳來凰的聲音。

這是她主動跟我講的,最長的一句話了。

凰的嘴角微微翹起,就算這樣輕的笑容,也讓她明媚起來。

“對,你說你是妖怪。妖怪都有不老的容顏。”

“你似乎並不想念我是妖怪。”我搬了根板凳,坐到她身邊。這些天,菜刀不在家的時候,基本上我也不在,我是個閒不住的妖怪,在長歡縣裡亂逛,從鐵匠的鋪子走到書生的畫攤,都是打發時間的好辦法。不過,不管我幾時出門,都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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