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現在和你們談一談,為什麼要讓別人,形成那種痛苦的記憶。
這種痛苦的記憶,不是說故意去傷害別人。
這種痛苦的記憶,就是說,當一個人第一次觸碰你的底線的時候,你就要讓他吃點苦果子。
比如說,小張曾經和他的一個前女友,一起在一個城市裡面,打拼生活。
那個時候,小張把她看得,還是比較重的,她偶爾發點脾氣,或者使喚他下樓買什麼東西,他都是會答應她的。
那個時候,小張根本不知道一個道理:
戀愛的時候,可以無限包容女友。
但是,結婚之後,男人是要外出幹大事、賺大錢的。
如果那個女人,還喜歡耍那種小脾氣。
其實,對這個小家庭來說,是非常不好的。
因為一個女人,想要一輩子過得幸福,必須把婚姻,當做一部紀錄片來拍。
生活中的兩個人,就是兩個演員,必須讓生活迴歸真實,不玩那些虛頭巴腦的東西。
比如說,小張跟他的女友結婚以後,那個女友,就是他的太太了。
有一次,張太太吩咐小張去做飯。
張先生那個時候已經知道,如果他第一次去做飯以後,這個事,以後就可能成為他的事了。
也許,還會有諸如拖地、擦門窗之類的事,也會成為他的事。
張先生他不是不情願,做這些小事,而是因為,他是要去幹大事的。
他不能把他的時間,花在這些生活的瑣事上面,所以,他想了一個計策,要讓太太,永遠有這個深刻的記憶。
當時,他躺在沙發上休息。
他的太太又過來喊他,喊他去做飯。
張先生明確表示不去。
張太太就把茶几掀翻了。
這個時候,張先生把那個電視,都用腳踹倒了,然後說:“我天天在外面跑,我是要幹大事的人,我不賺錢,你怎麼生活?
如果你連做飯這點小事,都要我來做。
那好吧,乾脆明天去民政局,離婚算了。”
張太太也是非常火爆的脾氣,她說:“離婚就離婚,難道我還求你,不離婚嗎?”
但是,第二天,兩個人也沒有去離婚,僵持了7天時間。
這個事情,是小張打電話,告訴他太太的父母的。
他的岳父岳母,都來勸他的女兒,說:“你做個飯就做個飯,你何必要離婚呢?
你離婚了,又是個二婚女人了,你去哪裡,找個更好的男人呢?”
……
張太太自己想通了,後來就乖乖去做了。
過了一年、兩年、三年,張太太就形成了習慣。
現在,他們結婚已經有15年了。
家裡面的做飯、洗衣服等事,都是張太太在負責。
偶爾有一年的春節初一,張先生下廚煮了點面,然後分了兩碗,每個人吃了一碗。
這個時候,張太太一臉幸福,說:“沒想到你煮的面,這樣好吃。”
對,這個故事就是這樣。
你如果設立了一個底線,只要有個人觸碰你的底線,你就不需要講任何情面。而是讓他的大腦,形成一個痛苦的記憶。
不然的話,你就根本不能駕馭別人,只能成為別人的奴隸。
當然,如果你是小張,在太太做完飯以後,你還要誇一句:“飯菜做得非常好。”
因為你只有,給一點苦的她吃,再給一點甜的她吃,她心裡才會平衡。
從此,在張太太的心裡面,就形成了固定模式。
張先生出外做事賺錢,她在家裡面洗衣做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