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是太像了。寰球影業認為任地獄侵犯了他們的版權,要求任地獄支付高大五千萬美元的賠償。並且要求一同分享《大金剛》的版權。
這對於任地獄來說,絕對是不能忍的事情。不過,他們雖然急的抓耳撓腮,恨得寰球影業咬牙切齒。可是他們卻也沒有什麼辦法反駁。因為,實在是太像了,北美任地獄的最高領導人荒川實。他自己都不知道《大金剛》這款遊戲裡的那個大猩猩,有沒有在創作過程中借鑑《金剛》中的金剛。
事實上。他的心裡是幾乎確認“抄襲侵權”得了。作為一個少年時期土生土長在日本,長大之後到美國、加拿大求學的荒川實來說。他很明白自己祖國裡的那些人,對於他們的“抄襲”功力,是很瞭解的。
當然,他也沒白“抄襲”這種事情沒法避免,是一個後進國家,快速追尋先進國家腳步的一大利器。
可是,但可是。這種行為在本國國內,或者沒被抓住還行。這次被抓住一個現行那不就糟糕透了。
就在他想要排版支付這麼一大筆賠償金,共享版權的時候。他們僱傭的一個美國律師,提出了異議。說寰球影業這完全是無理取鬧,任地獄的《大金剛》完完全全沒有涉及到侵權《金剛》電影。
甚至,《大金剛》中的大金剛,和《金剛》中的金剛都不是一個物種。
腐朽的資本主義,總是從內部開始腐爛的。這個資本主義大國培養出來的優秀律師,忠誠的為僱主,捅了本土企業一刀。
不是一個物種這個主觀判斷,當然不能作為法庭裁判的依據。但是這個律師的手牌卻不止這一個,寰球影業的《金剛》,實際上是一部小說改編電影,它改編自《金剛》。
而一本文藝作品的版權享有期限是二十年,這本《金剛》小說已經超過了二十年。這就像是這個世界上誰都可以一分錢版權費不花,拍攝莎士比亞作品的電影,演他的話劇是一個道理。
寰球影業的《金剛》是小說《金剛》的派生物,而任地獄的遊戲《大金剛》,也是小說《金剛》的派生物。所以,任地獄的電子遊戲《大金剛》沒有侵權寰球影業的電影《金剛》。
原本以為能白白能分的利潤的寰球影業傻眼了,不知道寰球影業的董事們,有沒有罵任地獄僱傭的律師是個美奸。
不過,事已至此,他們也不能認慫。寰球影業作為好萊塢的一大支柱企業,他們的威嚴可是不容侵犯的。
沒花多長時間,他們就找到了一款由他們授權,由難夢宮出品的電子遊戲《金剛》。他們開始說任地獄的《大金剛》,是抄襲難夢宮的《金剛》。
你看這兩款遊戲多想啊,都是一個蹦蹦跳跳的小人,從大猩猩手裡救出公主的模式。甚至連遊戲裡有幾個梯子,有幾層都一模一樣。
這名給任地獄立了功的美國律師,火線上陣分分鐘提拔成了北美任地獄首席律師。他在法庭上不慌不忙的讀了,來自宮本茂的親筆信。
宮本茂在信裡發誓,他絕對沒有抄襲《金剛》。然後,他又拿出了《大金剛》的著作權登記和版權專利。又拿出一份難夢宮《金剛》的專利。相互一對比申請時間。結果一目瞭然。
原來是寰球影業看到任地獄的《大金剛》大火,才找到難夢宮對著《大金剛》開發了一款《金剛》。
最後,日本的企業戰勝了美國企業。寰球影業付給任地獄五百萬美元的版權使用費,難夢宮出品的《金剛》,由於太過像任地獄的《大金剛》,不能再在市場上進行售賣。
一向一副惡霸形象的寰球影業,吃了任地獄這麼一個大虧。整個企業都不好了,似乎是遮羞還是怎麼著,他們從今往後,再也沒進軍過電子遊戲行業。
哪怕別的公司,像是保潔這種生產日化用品的公司,都進入了電子遊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