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明所以的睜著圓溜溜的大眼睛,不明白我說的話,但幾秒後,粉嫩的臉蛋又漲紅。
然後,他回家了。雖然和我相距不過一條街,我卻覺得世界都清靜了。可是天公他向來不喜歡我,才清靜了幾天,他就出其不意的轉入我的學校和我的班級。明天早上都冠冕堂皇的以這個理由,要和我一起上學,我無話可說,只好忍受他的話癆(某人:在你眼裡的話癆是多麼的平常。唐芽:你很吵,閉嘴。)。
他也是十歲,腦子非常好。在班上,他總是能輕輕鬆鬆的拿下數學這門費腦的科目,還有體育,這都是我頭疼的學科。他算的很好,我擅長的科目他卻馬馬虎虎,我想過他是為了不讓我自卑,卻不想去試他,畢竟這種事情費腦又費力,在我看來有這精力還不如再多做些數學題。
然後那段時間他成了我的跟屁蟲,我在那他就在那,幾乎只有我上廁所他才會消停會。
由於數體佔的分數不大,在班上我依舊以語英美佔第一,儘管我和他有再多不同,但硬是要找一點相同的,大概就是我和他都五音不全。
於是兩年就靜靜的過去,其實他才比我大上幾個月,但許多時候我還是叫他小哥哥,這可能也是我沒有遭遇別人異訝眼光的原因,沒有之一。
他開始變聲,不像其他人一樣跟鴨子嗓似的,很突兀特別。他的聲音沒有過度期似的,一直好聽的童音也只有在一段時間有點奇怪扭曲,之後就開始低沉,變成與他青澀的外表好不相襯的成熟嗓音。這簡直就是天公的偏愛,同齡的男生們對他投以羨慕嫉妒的目光,說實話,我還真替他憂心,男孩子這些時候總會有些狐朋狗友,而他卻一個沒有,這讓我有不只一點的擔憂,他不會要一直黏著我吧?
慶幸我想錯了,才不過幾天,他就成了老大,而我,升格成了老,娘。還是他出面澄清,然後我又不知不覺成了他名正言順的死黨。我問他為什麼我成了他的死黨,他卻說,從十歲時就開始了。
……
我笑了笑,回過神。入目的是一大堆我頭疼的高數,側目看去,他笑嘻嘻的看著我,說:“今天的籃球賽你去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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楔子(7)
我則目不轉睛的盯住他,說:“你有這個空閒,不如多聽些。”
他乾澀的抿唇,有些無趣的撇頭看著講臺上老師在秀高超真擬的畫技。
……
我收回不知不覺飄遠的思緒,一大堆滿甸甸的高數一下子跳入我的眼。我不禁有些腦脹痛,摘下眼鏡,把冰涼的雙手貼上熱乎乎的眼皮,順著揉了揉太陽穴,畢了,才慢悠悠的戴上眼鏡。
我看倆眼密密麻麻的都是字的黑板,一探左手,嗯,還有十五分鐘,夠了。
拿起筆,我愣了下,這筆是流黎晨送我的,好像說是隨便買的,可是我卻不巧知道這是限量版。反正是他出的錢,我倒也從從容容的用著,現在一看,這好像是他送我的第一個禮物,除生日外。筆記可不能落下,我小力晃晃腦袋,打起十二分精神開始奮筆疾書。
教授的講學進度自然不會因為一個我而減慢,依舊有條不紊的新增新的筆記,前一個句子剛剛劃上句點,就立即被擦掉換上新的概念,根本抄來不及。還好平時的課程我大部分都有認真聽,只有小部分出了神,大致的教學內容我倒是記得不錯,況且現在是下半學期中旬,是複習以前的內容,這一句句照著前面筆記而略有強調的句子我還是抄的很順的,基本上掃倆眼,一句準確無誤的筆記就躍然紙上。
手錶是按照學校時間調的,很精確,校鈴毫無預兆的響起時,表內的指標正好指向三點方向。如果真的要算,我想我是在二點五十八分三十四秒停的筆。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