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作,應該是大戶耕作,機械耕作。唯有如此,生計問題才能解決,所以這一次土改還要為農業產業化打下基礎,不能因為土改影響以後耕地的集中使用,這便是第四個前提。”
楊銳說完漫長的前提,也不顧大家都乾等著,喝了一口茶才接著道:“就現在的情況,整個土改將經歷三十年,一共分為五步。第一步,登記戶口、更換地契。到時候將會發兩種地契,一種是所有權地契,另一種是使用權地契。換做通用的話來說,一種叫做田骨,歸地主所有。另一種叫田皮,歸佃戶所有。
田骨我們一般只認官方的田契,如果沒有田契,又沒證人,那土地就將國有;官員的地即便有田契,只要不能證明土地是合法收入購買的,也將國有。而租佃關係因為一般都是口頭約定。只要佃戶承認,那就可以下發使用權地契,有冒充的另行處理。另外耕地的使用權不得轉租買賣典押,只限本人使用。
第二步,清查田畝、細定等級、核定產出,這主要是在農會的協助下清查測繪全國的耕地。按照現在的人手一到兩年就可以全部完成。清差出來的無主耕地。全部收歸國有,如果是地主有意隱瞞的,那還要按照相應的規定嚴懲。
第三步,清查田畝,各縣制定地主保留耕地標準後,開始減租。標準是五十畝一戶的,那麼超過五十畝的地租,則按照產量一律減到兩成。減租範圍包括學堂、族田。但如果之前一個家族的耕地集中在一個戶口上。那這戶人可以申請分家,把耕地所有權轉移到家族其他戶口上。但要轉給不在戶口上的人。那隻能視為買賣,要徵收交易契稅;之前根本沒有登記戶口的,沒有資格買賣土地。另外為了管理地租,各縣將成立租棧公司,由租棧公司收取地租和農稅,租棧公司由國稅局管理。
第四步,第一次減租之後十年後,進行第二次減租,也就是在之前的基礎上減少一半。
第五步,三十年後,將全面取消農業稅,同時放開耕地使用許可權制,屬於佃戶耕種的耕地可以轉租,但是不能改變土地的用途,如果改變需要國土資源部批准。”
終於說完了,楊銳把本子放下。諸人都以為他中途休息,正要等下文的時候,卻發現土改五步已經完成了。虞自勳說道,“竟成,你不是要強制徵收嗎,怎麼說來說去都是減租?”
“強制徵收了啊。一分錢沒給就把土地使用權給徵收了。你說的耕地所有權,徵收過來何用?再則前面我就說了,農業要產業化,不能把耕地所有權交給佃戶,不然以後無法集中經營。”楊銳知道他會驚訝的,笑著答道。
“竟成,那佃戶到最後還不是要交租嗎,前面兩成不說,後面就是一成也是不少。”章太炎道,他昨天只糾結於所有權了,並未細問佃戶的負擔減少了多少。
“枚叔,不說一成,就是兩成也是並不太多的。”楊銳說道:“現在的畝產是兩百二十斤,兩成也就是四十四斤。遴選良種,改善耕作,再普及化肥農藥的話,十年之內,畝產最少能提高五十斤。對於佃戶來說,十年之內地租就相當於全部取消了。十年之後,再減到一成,那就只有二十二斤,如果畝產在四百斤的話,那麼這二十二斤只是半成。
你千萬不要忘記了,清查田畝核定產量後,所有的地租都是根據這個產量來計算的,也就是說之後增產的部分地主是拿不到的,而農稅是按照每年的畝產徵收的,等三十年畝產在四百斤的時候,農稅十五稅一就比地租還多了,到時候一取消,那麼佃戶也就是隻有半成的地租要交,這個負擔不算重吧?”
見楊銳說的減負都壓在畝產的提高上,章太炎眉頭微解,道:“如果真是這樣,那麼這二十二斤的地租並不是太多,只是畝產真的能翻一倍嗎?”
合成氨、ddt的使用因為保密一直被楊銳限制著,而且農業上覆興會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