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的錯誤,先是因為搞錯地址,她寫給賴雅的前五封信都丟失了;而這一封信又說,如果趕得上2月30日的班機就會回美國——可是,2月是沒有30號的呀!這真讓人哭笑不得。
難怪賴雅會以為她是有意開玩笑,說一個永遠不可能趕得上的班機起航日期來拖宕他。同時,從這封信上亦可以看出,賴雅此時已經康復,且打算定居華盛頓。
他在霏斯家附近找到了一座滿意的公寓房子,還在來信中描繪了房子的草圖。
第十七章 臺港行(5)
愛玲回信說:
“你的來信加上那張藍圖真讓我開心,那就是我真心想要的家。上星期天終於完成了第二集,可是眼睛因為長時間工作,又出血了……我預計可在三月十六日離開香港。不過到時候情形跟現在的可能差不多,因為不可能馬上拿到稿費,所以我的錢要留在身邊付機票的預付款。你可以維持到三月二十左右嗎?……醫生已安排了一個十二支針劑的療程,治療我眼睛不斷出血的毛病。為了填滿這幾天的空檔,我替MCGARTHY出版社翻譯短篇小說,一想到我們的小公寓,心裡深感安慰,請把錢用在永續性的用品上,不要浪費在消耗品上,如果你為了我去買些用品,我會生氣的,不過,一個二手的柳橙榨汁機不在內。我最需要的是一套套裝、一套夏天的西服、家居服一件、一副眼鏡,大概不超過七十美元,可是得等兩星期才能做好,又得先付錢……”
滿紙都是“錢”字。她被錢壓得要虛脫了,不僅為自己擔憂,還得為賴雅謀算,問他手頭的錢可不可以維持到3月20號她回來。
我是個俗人,看到這裡不由得氣起來,真是為愛玲不值,總覺得她的這次再嫁太不划算——雖沒指望妻憑夫貴,可是也總不該沒事挖個十字架背上身吧?我不在乎白手起家,不在乎與先生同甘共苦,但是如果要我全力支撐另一個人,我就不幹了。
而且從愛玲的信中可以看到,賴雅年輕時大手大腳慣了,這份“瀟灑”到老年也沒改淨,還是喜歡買些華而不實的東西,把錢“浪費在消耗品上”。真是不賺錢不知錢辛苦,那一張張鈔票上,可都是愛玲眼睛裡滴出來的血呀,他倒花得輕鬆!張愛玲的兩個男人,都恁地不會體諒她!
賴雅接到這封信後,在日記裡寫:“真好,她喜歡我描述的公寓!只是她被那部香港電影纏住了,不得不等著拿到錢後才可以回來。她已經很累了!又孤單又疲倦,想回家,她說最遲3月中旬會回來。這好像給我打了一針強心劑。無論是收到愛玲的信還是寄信給她,都是一種快樂。”——他當然快樂了!
2月初,《紅樓夢》上下集劇本終於完成。然而愛玲把劇本交給宋淇後,宋淇卻說自己做不得主,因為對《紅樓夢》太熟悉了,評論時難免主觀,要給老闆們看過,因為他們沒讀過《紅樓夢》,評價會更客觀些,要等他們讀過之後才能修改。
我再次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以為宋淇這話大抵有推託之意。每個“紅迷”都有他自己心目中的《紅樓夢》,無論是誰來改編它,都會看出許多不滿與不足。我從小到大將《紅樓夢》讀了不下十遍,改編的電影或電視也都儘量找來看,每次都覺編劇剪裁不當,導演理解不到位,邊看邊頓足,有時為了一句臺詞、一個稱謂,甚至一個手勢也會鬱悶半晌——我所見不同版本、劇種的《紅樓夢》中,自以為最美的林黛玉應該是三十年代初周璇的扮相,卜萬蒼導演;最好的寶玉是1977年邵氏出品、李翰祥導演的《金玉良緣紅樓夢》之林青霞;而最好的編劇則是岑範導演的越劇《紅樓夢》,唱詞華美雅麗而又流暢易懂;至於大陸80年代拍攝的兩個版本,對於《紅樓夢》故事的普及倒也功不可沒,然而都給人寒酸小戶窮顯擺的艱澀感,全無大觀園的從容,相比之下,電視劇略強於電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