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老者,不願用官威壓他。非但讓他坐了,又命人上茶,然後方才客氣問道:“我縣從去年接藩臺公文,編戶齊民之事進展如何了?”
那老者臉上並無牴觸之情,只是道:“尚未入手。”
“這是為何?”吳蓀菖一愣:藩署去年才發公文,已經是晚了,怎麼到了地方上竟然還沒開始!
“三老爺容秉,”那老吏略一拱手:“這事要人沒人,要錢沒錢。我戶房平日裡銀錢往來已經甚是繁瑣,哪裡來的工夫。”
“此事是朝廷大事,若是上峰追問下來,如何是好?”
那老吏不說話了,只是默默坐著,彷彿石雕。任憑吳蓀菖再說什麼,那戶房老吏只當聽不懂,偶爾應對也不再用官話,只是以崑山土話方言對付,聽得吳蓀菖怒火漸起,恨不得將他發落一頓。
將這老吏趕走之後,吳蓀菖怒氣微消,突然聽到門外有人拉扯,當即喝道:“誰在外面!不懂規矩麼!”
門簾分開,卻是魯瑋、楊祥兩人。正是與吳蓀菖一道來的兩個會計學生,他們一同擠進門來,卻還拉了個蓄著老鼠須的皂隸。
“何事?”吳蓀菖見了魯瑋、楊祥兩人,按捺下氣憤,出言問道。
“將你之前說的,原封不動說與三老爺聽。”魯瑋在那皂隸身後推了一把。
那皂隸怯生生上前,給吳蓀菖見禮,道:“三老爺,小人也是聽來的傳聞……”
“說。”吳蓀菖沒來由心中一緊。
“說是大老爺與二老爺要發落您呢。”
吳蓀菖眉頭一皺:“我到任不過兩三日,所領公務尚不到程文之日,他們如何發落我!”
“是三老爺的宿處……”(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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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二六 旌旗十萬斬閻羅(十二)
大明律對官吏的控制已經到了無微不至的地步。為了防止官吏與外界溝通,徇私枉法,在律文中規定所有縣衙官吏都得住在衙門裡面,不得擅自出衙。但凡敢住街市民房者,杖八十。
法律對於各級別所住的屋舍數量也有規定:知縣十間,縣丞八間,主薄七間,管馬主薄七間,典史六間,吏舍四十間。後來隨著各縣吏員漸多,屋舍又會損壞,所以根本住不下這麼許多人。從萬曆年間,官吏不住衙門已經漸成風氣。
實際上,官吏若要徇私枉法,就算是被關在牢裡也擋不住,所以皇太子對這條規矩並不甚看重,在地方官吏職能手冊中也沒有要求。然而這條律文的確是有效的法律,而且照朱元璋說的:萬世不易。
吳蓀菖到底不是官吏世家出身,否則早就有家中前輩指點他了。此刻聽說上官要用這條來整治他,氣得手腳發涼,差點癱倒。
笞杖之刑是最神奇的刑罰,有的人捱了百十下,皮開肉綻,慘不忍睹,回家就能下地飛跑;有的人只吃了兩下,不見皮破出血,卻“體弱不堪”竟被打死了。
以現在崑山縣的態度,吳蓀菖真不敢硬吃這“八十杖”。
“你所言可是真的!”吳蓀菖喝問道。
那皂隸苦著臉道:“不敢欺瞞三老爺。”
“他吃了我們的酒,若是傳出去也會被其他人排擠。”魯瑋低聲道:“吳大哥,此事還要你拿主意。”
原來這皂隸最是貪杯,魯瑋和楊祥不甘於被排擠事外,故而投其所好,用酒水引他。誰知他喝得多了,竟不小心說漏了嘴。將大老爺和二老爺的計劃告知了楊祥魯瑋。這也是崑山縣衙上下一心,所以事不機密,沒成想竟被人洩露出來。
吳蓀菖見他們兩個小年輕竟然知道尋個突破口,也是可造之材,當即有了三分底氣,道:“此事要破解不難。我等只要搬回衙裡住,他們總不能翻舊賬。你先出去吧,不要與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