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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前470—399),古希臘大哲學家。

②路德(1483—1546),德國神學家,宗教改革的領頭人。

幸虧於蘇斯從來沒有到荷蘭去過。荷蘭人一定要稱稱他的重量,看看他的重量是不是正常,如果過重或者過輕,他就是男巫。在荷蘭,這種重量是由法律加以慎重規定的。再也沒有比這更簡單而巧妙的了。這是一個審查的標準。他們把你放在天平的盤子上,如果兩隻盤子不平,一眼就看出來了。太重了要絞死;太輕了要燒死。直到今天這種稱巫人的天平在奧得渥拖還看得到;不過現在用來稱乳酪罷了。宗教退化得多麼厲害呀!於蘇斯如果碰上了這種天平,那就有理也說不清了。他流浪的時候,總是避開荷蘭,這一點他是做對了。再說,我們相信他從來就沒有走出過大不列顛的邊境。

不管怎樣,他實在窮得要命,而且脾氣古怪;在樹林裡結識奧莫以後,他便想過一下流浪生活,他跟這條狼合夥,帶著它一起流浪,在露天過著聽天由命的生活。他多才多藝,而且又謹慎小心,關於治病、動手術,使病人恢復健康,他樣樣都熟悉,而且還妙手回春,治好了幾個病人。大家認為他是個好樣的走江湖的,是個了不起的醫生。他當然也可以算是一個魔術家;不過只有這麼一點點兒;因為在那些日子,跟魔鬼做朋友是不高尚的。說實在的,於蘇斯喜歡採藥,愛好各種植物,確實引起人家的懷疑,因為他常常到魯西弗爾①的生菜地——崎嶇不平的叢林裡去採藥草,參事德·蘭克兒證明說;在這種地方,夜霧濛濛,你會遇到一個“瞎一隻右眼,不穿斗篷,腰裡掛著一把劍,赤著腳穿一雙涼鞋”的人從地裡鑽出來。再說,於蘇斯的舉動和脾氣雖然很古怪,但是還是個正派人,不願意呼風喚雨,變鬼臉,用魔法使人跳舞跳得累死,也不願意讓人做好夢,做充滿恐怖的惡夢,或者讓公雞長四個翅膀。他不耍這種惡作劇。有些醜事他是做不出的。比方德國話,希伯來話,或者希臘話吧,沒有學而就去說,這就是一種應該詛咒的罪惡或病態心理造成的天然殘疾的表現。要是說於蘇斯也說拉丁話,那是因為他懂這種話。他不許自己說敘利亞話,因為他不懂這種話。除此以外,敘利亞話是休息日半夜會鬼的行話②。在醫學方面,他很公正,對格林③比卡爾丹④喜歡得多,卡爾丹雖然博學多才,可是跟格林一比,就顯得像一條蚯蚓了。

①地獄裡的魔王。

②歐洲民間流傳著一種迷信;會魔法的人在休息日半夜裡聚在一起開會,會議由魔鬼主持。

③格林(約130一約200),希臘名醫。

④卡爾丹(1501—1576),義大利數學家,哲學家。

總之,於蘇斯不是受警察局注意的人物。他的篷車又長又闊,他寬寬舒舒地睡在一隻箱子上,裡面放著他那些不很華麗的衣服。他有一隻風燈、幾套假髮和一些掛在釘子上的日常用具,其中還有些樂器。除此以外,他還有一張熊皮,逢到盛大的演出日子,他把熊皮裡在身上。他管這個叫大禮服。他炫耀他的熊皮說:“我有兩張皮,這一張才是真皮。”這座有輪子的小屋是屬於於蘇斯和狼的。除了小屋、曲頸蒸餾器和狼以外,他還有一支笛子和一架“梵哦爾①”,這兩種樂器他玩起來很好聽。他自己泡製藥酒。他用盡自己的智慧,有時候也能找到燒湯喝的東西。篷車頂上有一個洞,鐵爐的煙囪就插在洞裡,爐子離箱子太近,箱子的木板都烤焦了。這隻爐子分成兩格;於蘇斯在這個格子上實驗鍊金術,在另外一個格子上煮土豆。狼夜晚睡在篷車底下,鬆鬆的系在一條鏈子上。奧莫的毛是黑的。於蘇斯的頭髮是灰白的。於蘇斯五十歲,要不然就是六十歲。他安於天命已經達到了這樣的程度。我們剛才看見,他居然吃起土豆來了,這種不值錢的東西,在當時是餵豬或者給囚犯吃的。他無可奈何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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