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謂液。又曰腎者。精之處也。其華在發。其充在骨。是谷之液。腎之精。並注於骨而為髓。髓者以腦為主。故曰和合而高者。
陰陽不和。則使液溢而下流於陰。髓液皆減而下。下過度則虛。虛故腰背痛而脛 。陰陽氣道不通。四海閉塞。三焦不瀉。津液不化。水谷並於腸胃之中。別於迴腸。留於下焦。不得滲膀胱。則下焦脹。水溢則為水脹。此津液五別之逆順也。
此五液閉癃而為腰痛水脹諸病也。陰陽不和者。少陰與陽明之不和也。陰陽之氣不和。則液與精不合。使液溢於骨外。而下流於陰矣。液溢於外。則髓液皆減而下。是不能為高矣。下流過度。
則骨虛而腰痛脛 矣。此髓道之閉癃也。陰陽氣道不通。則津液不得注於海。而四海閉塞矣。三焦之氣。不能通瀉於肌腠。而津液不化矣。濟泌之汁。不得滲於膀胱。而下焦脹矣。水溢於下。則上逆而為水脹矣。此津液五別之逆順也。
卷五
五閱五使第三十七
屬性:黃帝問於岐伯曰。餘聞刺有五官五閱。以觀五氣。五氣者。五臟之使也。五時之副也。願聞其五使當安出。岐伯曰。五官者。五臟之閱也。黃帝曰。願聞其所出。令可為常。岐伯曰。脈出於氣口。色見於明堂。五色更出。以應五時。各如其髒。經氣入髒。必當治裡。
莫仲超曰。此章論五臟之氣。外見於五色。上通於五竅。五色更出。以應五時。各如其髒。此從內而應於外也。如從外而內。是當皮而絡。絡而脈。脈而經。經而髒。故曰經氣入髒。必當治裡。
夫色見於面板。五臟之氣見於色者。蓋亦從經脈而出於面板。故曰五脈安出。五色安見。楊元如曰。
色氣應天。經脈應地。五臟者。在地五行之所主也。而色見於面。此五行之氣。上呈於天也。從內而外者。由髒而經脈面板。應地氣之上勝於天。從外而內者。由面板經脈而髒。應天氣之下降於地。
升降出入。環轉無端。故曰經氣入髒。必當治裡。
帝曰善。五色獨決於明堂乎。岐伯曰。五官已辯。闕庭必張。乃立明堂。明堂廣大。蕃蔽見外。
方壁高基。引垂居外。
五色乃治。平博廣大。壽中百歲。見此者刺之必已。如是之人者。血氣有餘。肌肉堅緻。故可苦以針。
莫氏曰。此論五臟之氣。應土基之博濃也。闕庭。天庭也。明堂。王者聽政之堂。猶天闕在上。
王宮在下也。蕃蔽者。頰側耳門之間。猶明堂之藩屏也。方壁高基者。四方之牆壁堅固。而地基高濃也。引垂居外者。邊陲在外。為中土之保障也。此土基之平博廣大。以配五色之潤澤高明。如是者。
天地交而二氣亨。壽必中百歲而去。
黃帝曰。願聞五官。岐伯曰。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腎之官也。官之為言司也。所以聞五臭。別五色。受五穀。知五味。聽五音。乃五臟之氣。外應於五竅。而五竅之各有所司也。
黃帝曰。以官何候。岐伯曰。以候五臟。故肺病者喘息鼻張。肝病者 青。脾病者唇黃。心病者舌卷短。顴赤。腎病者顴與顏黑。(捲上聲)
莫氏曰。五官者。五臟之閱也。閱其五官之色證。則知五臟之病矣。
黃帝曰。五脈安出。五色安見。其常色殆者何如。岐伯曰。五官不辯。闕庭不張。小其明堂。蕃蔽不見。又埤其牆。牆下無基。垂角去外。如是者。雖平。常殆。況加病哉。(埤音裨卑也。)
莫氏曰。此言土基埤薄者。其常色亦殆。蓋人秉天地之氣所生。得博濃高明。而後能悠久。
黃帝曰。五色之見於明堂。以觀五臟之氣。左右高下。各有形乎。岐伯曰。五臟之在中也。各以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