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的事情,後來當他們在朝堂上唯一掌握大權的宇文述死後,在朝堂上關隴集團可以說是徹底失勢,於是在宇文述死後不久,關隴集團中的絕大大部分人參與發動的江都宮變殺死楊廣,這也是楊廣失敗亡國的重要原因,當然這是後話。
第五十一章 開創科舉(一)
對於兒子楊昭的病逝,作為父親楊廣雖然很傷心,但是楊廣歷史的腳步沒有因為任何人的離開而停留。在這一年,他下詔正式建立有中國“第五大發明”之稱的科舉制度。大業二年楊廣的始建進士科,典定科舉制度,大業三年,楊廣詔令:“文武有職事者,以孝悌有聞,德行敦厚,節義可稱,操履清潔,強毅正直,執憲不撓,學業優敏,文才秀美,才堪將略,臀力驃壯十科舉人。”至大業三年,考試科目已經有了十科,這標誌著科舉制度完全的產生。大業五年楊廣又下詔:“諸郡學業該通,才藝優洽,臀力驃壯,超群等倫,在官勤奮,堪理政事,立性正直,不避強御,四科舉人。”楊廣的一系列措施使得科舉成為潮流,同時鞏固了這一偉大的開創。
楊廣以前,科舉之制其實在楊廣的父親楊堅時期已經萌芽,只是楊堅沒有魄力把這一傷害士族豪門利益的制度完善並執行下去。而在楊堅朝之前,中國的人才選撥制度先後是世襲制、察舉制、九品中正制。
其中世襲制亦稱世卿世祿制,盛行於夏、商、周時代。原始社會末期,“天下為公”選賢與能的禪讓制破壞後,出現了“大人世及以為禮”的世襲制。世襲制的特點是王權與族權統一,它透過家族血緣關係來確定政府各級官員的任命,依血緣親疏定等級尊卑和官爵高下。凡定爵位與官職者都世代享有采邑和封地。
秦統一後,產生了察舉制,察舉制即薦舉賢才,授以官職的官吏選拔制度。舉薦的標準主要是德行、才能,而非全靠家世,它衝破了先秦貴族血緣世襲制的藩籬。西漢的察舉、徵辟制的出現,是薦舉製成熟的標誌。察舉是根據皇帝詔令所規定的科目,由朝廷或地方的高階官員,透過考察向朝廷推薦士人或下級官吏的選官制度。它也是薦舉制精髓所在。察舉分詔舉與歲舉,詔舉是皇帝下詔選取特殊人才;歲舉是地方長官定期定員向朝廷推薦人才。徵辟是皇帝及公卿郡守選拔任用屬員的一種制度。皇帝特徵、聘召人才為“徵”,公卿郡守聘任幕僚屬官為“闢”。東漢後期選拔官吏中鑽營請託、結黨營私和弄虛作假之風盛行,察舉、徵辟制漸趨敗壞,而後魏晉南北朝“九品中正制”的施行,則意味著薦舉制的敗亡。
曹魏時期曹丕接受吏部尚書陳群建議,實行“九品官人法”。具體方法是在全國各州設大中正,各郡設小中正,大、小中正皆由一些經驗豐富的朝廷官員兼任,因此也稱“九品中正制度”。中正負責對各州郡的人才在“品、狀、家世”三個方面進行評舉,評舉結果分為九等,分別是: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結果評出後,小中正呈大中正,大中正呈司徒核實,然後由吏部尚書選用。由於東晉以來士族門閥的勢力日益龐大,士族中擔任當地中正的情況非常普遍,以之於評舉出來的人才中幾乎全是士族子弟,造成“高門華閥有世及之榮,庶姓寒族無過進之路”的局面。南北朝時“九品中正制”徹底淪為了士族門閥壯大自己勢力的工具。
楊堅建立隋朝後,深知九品中正制度的弊病以及它對皇權的不利,於是開始對人才選拔制度進行改革。開皇三年(583),他正式下詔,停止那些“操人主之威福,奪天朝之權勢”的各州郡中正評舉人才的權力,改令諸州每歲貢士三人。開皇十八年(598)年,楊堅又詔命“京官五品以上、總管、刺史,以志行修謹、清平幹濟二科舉人”,把選拔人才的權力,下放到了高階官僚階層,但由於這項制度缺乏對這些高階官僚的監督和制約,難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