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辭職 (第1/2頁)

方永智不知道現在去哪兒,回家嗎,他已經沒有家了。沒有了琳琳,這個家就已經散了。可是,他又能去哪兒呢。

方永智想到了千里之外的農村老媽,家裡七個兄弟姐妹中他是唯一一個憑著高考走出農村的,是村裡,不,應該是鄉里的第一個大學生,一隻從農村飛出來的金鳳凰。

方永智從小到大一直是老媽的驕傲,如果老媽知道琳琳走了,自己渾渾噩噩的混日子,她老人家一定會傷心的。他對不起老媽那無數個日日夜夜的陪伴。為了讓自己安心讀書,老媽壓根就沒睡過幾個安穩覺。

鳳凰男,農村的鳳凰要飛起來很難。

方永智緩緩站起身,一夜之間老了許多,臉上佈滿了皺紋。他佝僂著腰,就像一個年過半百的老頭兒。可是他才三十歲,三十歲啊。

他剛站穩,一輛紅色的奇瑞計程車就停到了他身邊。這裡離市區有點遠,公交車很少,大部分人都是打車回市裡。

司機把頭探出窗外,顯然他在等方永智上車。方永智瞧都不瞧,丟下司機,徑直走向遠處的馬路。那裡有通往市內的私家大巴。雖然等車的時間有點長,但車還是有的,對於窮困潦倒的他來說,省錢才是硬道理。

走到馬路邊,剛好大巴駛過來。方永智揮揮手,車子就停下了。他交了一塊錢,上了車。找個椅子坐下來,剛坐下去,屁股被什麼紮了一下,疼得他趕緊站起來。座椅壞了,破碎的塑膠板露出鋒利的毛茬,狠狠刺痛了他的屁股。他換了個座位,看看沒有破損才坐下來,他想靜靜地眯一會兒。

方永智想著,自己的日子就像這輛破車一樣,實在寒酸。

往事不堪回首。

和琳琳第一次約會時他穿的新羽絨服還是臨時向同事借的;結婚後他沒買過新衣服,每天就是一身綠軍裝,到了冬天穿的是老母親做的棉襖;新婚之夜,沒有洞房,更沒有花燭,他在單身宿舍的鐵板床上和琳琳搗鼓了一夜,都說‘久旱逢甘雨,它鄉遇故知,洞房花燭夜,金榜題名時’有多麼美好,可方永智絲毫沒有享受到新婚的快樂;自己在大學裡當了幾年老師,薪水低得可憐,什麼都沒攢下,結婚都好幾年了,老婆依然住在孃家,而自己還窩在單身宿舍裡苟延殘喘地混日子。

如果自己有房子,如果自己收入多一點,琳琳就不會去賣麵包。如果……,媽的,轉了一圈,又回到瞭如果,可世界上沒有如果。

想想都是淚啊。單身時盼著結婚,而結婚後才發現,這日子過得更苦逼。

說一千道一萬,還是“窮”惹得禍。窮是萬惡之首。貧賤夫妻百日哀。窮害了自己,也害了琳琳。以前方永智最痛恨錢,提到錢就覺得骯髒,他是清高的,怎麼能與錢為伍呢。可是在這個一切向‘錢’看的年代,沒錢真的寸步難行。

都說錢不是萬能的,可是沒錢是萬萬不能的。方永智恨自己沒錢,連老婆都養不起。這該死的錢,這可惡的錢,錢真不是好東西,可是沒它還不行。

方永智記不清自己是怎麼回到宿舍的。第二天醒來的時候,窗外已是朝霞滿天。

生活還要繼續,明天太陽依然升起。無論昨晚經歷了怎樣的泣不成聲,早上醒來這個城市依舊車水馬龍,不管你開不開心,這個城市都沒工夫等你。

方永智穿戴整齊,一改昨天的萎靡不振,向學校走去。他已打定主意,辭職,對,就在今天,就是現在。

方永智拍拍腦門,又揉揉眼睛,自己是不是瘋了。你這個二貨,不是腦癱也是大腦缺氧。放著一個令人羨慕的大學老師不當,不是有病嗎。不是有病,是病得不輕。

可是,自己心裡的苦又有誰懂呢。再這樣熬下去,他快要瘋了。與其窩囊著陽痿苟活,還不如囂張著堅挺死去。好男兒志在四方,他下決心去外面闖一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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