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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看他所走的方向,彷彿他不知道該到哪兒去似的。如果有一個幽靈拿一封信交給一個夢遊人,這個夢遊人一定也是這樣走路的。

最後他才下定了決心,連奔帶跑地向客店走去,他站在半開半掩的客店門射出來的光亮中,湊著燈光又把這封沒有啟封的信端詳了一回。封蠟上沒有戳子,信封上寫著“給格溫普蘭”。他拆開封蠟,撕開信封,把信紙開啟,放在燈光底下,信上寫的是:

你是可怕的,我是美麗的。你是戲子,我是公爵小姐。我在萬人之上,你在萬人之下、我要你。我愛你。來吧。

第四卷 上刑罰的地窖

第一章 聖格溫普蘭的誘惑

這邊的火苗剛在黑暗中露出一點亮光;另外一邊已經點著了火山。

有幾個火頭竄得特別高。

格溫普蘭把那封信看了一遍又一遍。信上確實寫著:“我愛你!”

他腦海裡充滿了恐怖。

第一,他相信自己瘋了。

他真的瘋了。真的。他剛才看見的東西事實上根本不存在。朦朧的幻影在捉弄他這個可憐蟲。那個穿紅衣服的矮子不過是夢裡的鬼火。有的時候在夜裡,一點極少的物質凝聚成的鬼火就能開我們的玩笑。戲弄了一陣子以後,幻象消失了,留下來的是變成了瘋子的格溫普蘭。這是黑暗的惡作劇。

第二個恐怖是他發現自己的神智完全清醒。

這是幻象嗎?不是的。還有,這封信呢?他手裡不是拿著這封信嗎?這兒不是信封,蠟印,信紙,字跡嗎?他不知道這封信是從什麼人那兒來的嗎?這件事再清楚也沒有了。這是人家拿起筆,蘸了墨水寫出來的。人家點著一支蠟燭,用蠟做了一個封印。信上不是寫著他的名字嗎?“給格溫普蘭”。紙還香噴噴的。一切都很清楚。這個小孩,格溫普蘭也認識。小孩是個書撞。發亮的是他的制服。書僮約格溫普蘭明天這個時候在倫敦橋頭上見面。難道倫敦橋也是夢境嗎?不,不,這都很清楚。這不是痴人說夢。一切都是真實的。格溫普蘭一點也沒有精神錯亂。這不是馬上就要在他頭上消失得無影無蹤的幻象。這是他遇到的一件真事。不錯,格溫普蘭沒有瘋。格溫普蘭不是在做夢。他又把信念了一遍。

是的,這是真事。可是,怎麼樣?

太可怕了。

有一個女人要他。

有一個女人要他!這麼說起來,以後誰也不能夠說“不可相信”這幾個字了。有一個女人要他!一個看見過他的臉的女人!一個眼睛沒有瞎的女人!這是個什麼樣的女人?是個難看的女人嗎?不。一個美人。是個吉卜賽女人嗎?不。一位公爵小姐。

這裡面是什麼道理?這是什麼意思呢?這樣的勝利是多麼危險啊!可是怎麼能不硬硬頭皮去冒一下險呢?

啊!這個女人!這個美人魚!這個妖精!雅座裡的這個幻象似的貴婦!這個黑暗裡的光明!是她!一定是她!

大火已經在他周圍劈劈啪啪地燒起來了。這是那個陌生的怪女人!就是那個曾經弄得他暈頭轉向的女人!他當初思念這個女人時的那些激動的念頭,好像被這黑暗之火烤熱了似的,又突然出現了。遺忘好比一張改寫過的羊皮紙。只要有一件意外的事情發生,塗掉的句子就會在驚奇的記憶裡重新現出來。格溫普蘭本來以為已經把這個女人的影子從心裡趕出去了,準知他現在又找到了它,原來它早已印在他的腦子(這個好做夢的罪犯)裡了。他不知道夢想已經在那兒留下了很深的印記。現在已經鑄成了某一種錯誤。從今以後,這個夢想恐怕已經無法收拾了。他狠狠地抓住這個夢想。

什麼!有人要他!什麼!公主從寶座上走下來,神像從祭壇上走下來,雕像從臺腳上走下來,仙女從雲彩上走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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