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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那麼周公“對人不要求全責備”的道理又運用到哪兒去了呢?

【原文】

28·21子張問(1):“令尹子文三仕為令尹(2),無喜色;三已之(3),無慍色(4)。舊令尹之政,必以告新令尹。何如?”子曰:“忠矣!”曰:“仁矣乎?”曰:“未知(5),焉得仁(6)?”子文曾舉楚子玉代己位而伐宋(7),以百乘敗而喪其眾(8),不知如此,安得為仁?

【註釋】

(1)子張(公元前503年~?):姓顓孫,名師。春秋時陳國人。孔子學生。

(2)令尹:官名。春秋、戰國時楚國設定。為楚王之下的最高執政官,掌軍政大權。子文:姓鬥,名谷於菟(g^uw&t*構烏圖)。春秋時楚國人,楚大夫。為官清廉,忠於職守。

(3)已:罷免。

(4)慍(y)n運):含怒。

(5)知:通“智”。

(6)仁:“仁”是孔子哲學的中心,“智”是“仁”的核心,所以孔子認為不智不能為仁,要恭、寬、信、敏、惠於天下才能為仁。以上事參見《論語·公冶長》。

(7)子玉:姓成,名得臣,字子玉。春秋時楚國人。楚成王時伐陳有功,子文推薦他做令尹。公元前632年,他帶兵伐宋,在城濮附近跟晉軍交戰,兵敗自殺。

(8)參見《左傳·僖公二十八年》。

【譯文】

子張問孔子:“令尹子文多次做楚國的令尹,沒有高興的樣子;多次被罷官,也沒有怨恨的樣子。每次交接時,總要把自己原來做令尹時的政務,都告訴給新的令尹。這人怎麼樣?”孔子說:“忠臣!”子張又問:“算得上仁嗎?”孔子說:“沒有智,怎麼算得上仁呢?”這是指子文曾舉薦楚子玉接替自己的職位去討伐宋國,結果用一百輛戰車的兵力被打敗,而且喪了他的全部人馬,不智到這種地步,怎麼算得上是仁呢?

【原文】

28·22問曰:子文舉子玉,不知人也。智與仁,不相干也。有不知之性(1),何防為仁之行?五常之道,仁、義、禮、智、信也。五者各別,不相須而成(2),故有智人,有仁人者,有禮人,有義人者。人有信者未必智,智者未必仁,仁者未必禮,禮者未必義。子文智蔽於子玉(3),其仁何毀?謂仁,焉得不可?且忠者,厚也。厚人,仁矣。孔子曰:“觀過,斯知仁矣(4)。”子文有仁之實矣(5)。孔子謂忠非仁,是謂父母非二親,配匹非夫婦也。

【註釋】

(1)性:本性。這裡是缺陷、缺點的意思。

(2)須:等待。這裡是依賴、依靠的意思。成:完成,具備。

(3)蔽:矇蔽。這裡是有所不足的意思。

(4)引文參見《論語·里仁》。

(5)子文有仁之實:王充認為子文能推薦子玉為令尹,為人厚道,實際上已做到了“仁”。

【譯文】

請問:子文舉薦子玉,是不瞭解人的問題。智與仁,是不相干的。人有不瞭解人的缺點,怎麼會妨害他具有仁的品行呢?五種道德規範,是仁、義、禮、智、信。這五種道德各不相同,不必相互依賴才能具備某種道德,所以有的人智,有的人仁,有的人禮,有的人義。有信的未必智,有智的未必仁,有仁的未必禮,有禮的未必義。子文的智慧在識別子玉上有所不足,這對他的仁有什麼損害呢?說他仁,怎麼不可以呢?況且,忠就是厚。待人厚道,就是仁。孔子說過:“考察一個人犯的過錯,就知道他仁不仁了。”可見,子文是有仁的事實。孔子說忠不是仁,這等於說父母不是雙親,配偶不是夫妻一樣。

【原文】

23·23哀公問(1):“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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