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說文·竹部》雲:“篍,吹筩也。”篍(qiū秋):簫。
(7)大:應作“天”,形近而誤。本書《紀妖篇》、《訂鬼篇》、《譏日篇》,並有“天道難知”語,可證。章錄楊校宋本亦校改作“天”。
(8)闕(quē缺):通“缺”。闕失:過失。
(9)如:或。
(10)暘:應作“陽”。下文“暘氣”之“暘”同此。“在”讀為“存”。古書“存”、“在”多互用。
(11)物微:指極細小的東西。
(12)針:指標灸用的針。布:施放。艾:艾葉,中醫將艾葉晾乾後製成艾絨,用來燒灼穴位治病。蹊(xī西):小路。這裡指經絡穴位。
(13)篤病:重病。瘳(chōu抽):愈。
(14)吳攻破楚:公元前506年,吳王闔閭進攻楚國,佔領了楚國首都郢(yǐng影,在今湖北江陵西北)。
(15)昭王:楚昭王,名軫,平王之子,前515~前489年在位。亡走:逃亡。指楚昭王逃奔隨國事。
(16)申包胥:春秋末楚國公族,以申為氏,即王孫包胥。因是汀�埃ǔ�腦蹲媯┖笠幔�紙型‘冒勃蘇。少時,與伍子胥為知交。子胥避家難奔吳,他表示兩國相爭各為其主。間步:偷跑。
(17)卒得助兵:公元前506年,吳國用伍子胥計破楚,“五戰及郢”,申包胥奉命往秦乞師,“立依於庭牆而哭,日夜不絕聲,勺飲不入口”,哭了七天七夜,秦乃出車五百乘,援楚復國。
(18)卻:退,打退。以上事參見《左傳·定公四年》、《說苑·至公篇》、《新序·節士篇》。
(19)伐:應為“誠”字。下句“使誠若申包胥”,誠字即承此為文。
(20)秦王:指秦哀公,前536~前501在位。
(21)晏:晴朗。
【譯文】
大水時採用擊鼓的方式,也許是為了進一步向土地神告急。陰氣太盛,久雨成澇天不放晴,陰氣過盛陽氣衰微,與天道不相適宜。光憑嘴禱祝還不夠,另外用擊鼓來輔助,與日蝕時擊鼓用牲口祭祀土地神是同一個道理。都是向土地神告急,表明陰氣過盛了。事情重大而緊急就使用鐘鼓,事情不大不急就使用鈴簫,表明告急之書,輔助光用嘴禱告。天道難以明白,大水久不消退,如果是由於政治所引起的,仍然先要告急,這才修政改行。盜賊之事發生,與此同樣辦理。盜賊出現也是由於政治所造成的,等到尋求政治上的過失時,仍然是先發布文告。擊鼓用牲口祭祀土地神,是讓它發現覺察到陰氣過盛了。社,是所有陰類之首,所以擊鼓使社知道陰氣過盛了。解釋“鼓”字的人認為擊鼓是攻擊土地神,所以“攻母”、“逆義”之類的非難,就由此產生了。現在說擊鼓是為了告訴土地神陰氣盛,陽氣衰,那麼攻擊尊上的這種指責,又從何而來呢?而且禱告適宜於用犧牲,用犧牲並不適合於攻擊。禱告事由奉獻犧牲,是講禮儀;攻擊而奉獻犧牲,在禮儀上哪兒見到過呢?用朱絲或紅繩把社壇圍繞起來,是表示陽氣的存在。陽氣實在太微弱了,所以只能用細微的東西來表示。在經絡穴位上投入一寸長的針,施放一丸艾絨,重病也能治好。朱絲好比一寸之針、一丸之艾絨也能起作用。吳國攻破楚國都城,楚昭王逃奔出走,申包胥偷跑到秦國,向秦國哭泣請求救援,終於得到救兵,打退了吳軍而儲存了楚國。擊鼓之人就看他誠意怎麼樣了。假使誠意像申包胥一樣,有一個人擊鼓就可以了。假如讓一個人擊鼓,將能讓土地神同秦王一樣受感動,以土能克水的威力,就能消退制止雲雨之氣。雲雨之氣就會和吳國害怕秦國一樣,消散退入山中,遭受水災之害的老百姓,就會得到雨止天晴的好處,有像楚國一樣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