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在外面要是混不下去,他還包分配,兩天後有個掮客的聚會,到時候我們可以先參加一下,認識點人,先認個門。 認識了衛明旭,黃老闆讓我們在北京待一段時間,休息一下,多認識一些的掮客,然後再去秦嶺盜墓,他說在北京還有其他事,不能陪我們。 送走了黃老闆,我們隨便找了一間酒店,只待衛明旭叫我們去參加掮客的聚會。 掮客聚會的規矩,從大清朝就有。 當時北京城有一群大筐,也叫做夾包袱的、竄宅子的,說人話就是一群走街串巷收古董的商販,出身大多是古董店淘汰的學徒,或者是當學徒太久了,想出來收點東西,撿個漏,自己單幹。小主,這個章節後面還有哦,請點選下一頁繼續閱讀,後面更精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