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剛趕忙過去詢問情況,只見胡榮光面帶笑容說道:“沒事兒,就是找人把陸爽狠狠地打了一頓。一會兒你進去的時候,他們要是問起,你就說什麼都不知道,就說是我的一個人的主意。”
李剛聽後,沉思片刻,覺得這樣做不太合適。畢竟做兄弟的都為自己如此出頭了,自己怎麼可能和這件事毫無關係呢?他不敢說要承認自己參與了打人,但覺得一定要把原因解釋清楚,是因為陸爽先欺騙了他。
沒過多久,就有人來叫他進去做筆錄了。警察一上來就問是不是他指使胡榮光打人的。李剛急忙解釋道:“警官,我沒有指使誰去打人,但我知道他是要準備打陸爽。因為他知道陸爽騙了我,要為我出氣。陸爽實在是欺人太甚,害得我連工作都沒有了。”
然而,審訊的警官對重點的理解與他完全不同,“你既然知道胡榮光要去打人,為什麼不制止呢?”
李剛一愣,隨即又趕緊說道:“我勸過他呀,但我以為他只是嚇唬人而已。而且我也制止不了他呀,我們又不住在一起,更不可能一直盯著他。”
但警官卻並不這樣認為:“無論怎樣,在一定程度上,你也算是他的同謀。”
這讓李剛急了,“我怎麼又成同謀了?他隨便說了一句話,難道我就得當真嗎?然後想盡辦法拉著他不讓他自由活動嗎?”
“哼,那只是你的一面之詞!你有打人的動機,也有打人的條件,我看你就是教唆別人。”
李剛被他說得無語了,心想就算是包青天在世,也不可能有如此清晰的邏輯判斷吧?他還想再解釋一下,就聽到這位警官說道:“你們夥同毆打受害人陸爽,違反了治安管理條例,屬於尋釁滋事聚眾鬥毆,可以處以 15 日以下的拘留,並處於 500 塊以下的罰款。在這種情況下,雙方當事人還可以私下進行協商和解。你看你們打算怎麼辦?”
眼前的這位警察就像是一位冷酷無情的法官,迅速給李剛做出了判決。這讓他措手不及,根本沒想到事情會發生如此大的反轉。他只是來協助調查的,又不是來當犯罪嫌疑人的。他當即表示:“和解什麼呀?我什麼都沒幹!”
對方接話的速度極快,“那你意思就是不願意接受和解咯?”
“我當然不願意和解,我根本就沒動手,和解什麼呀。”
這時,那位警官已經把審訊的本子合上了,也就是說這次筆錄到此為止,他的案子就這樣被定性了。警察收拾好自己的東西后,便過來要把他給銬上。李剛本能地把手一縮,繼續爭辯道:“我的確什麼都沒幹,為什麼要抓我。”
警察冷笑一聲,“剛剛你不是交代了嘛,你們之間有矛盾,然後就指使胡榮光夥同他人聚眾鬥毆,打傷了陸爽,而且你們拒不接受調解。”
李剛這時候真的完全傻眼了,驚訝地看著這位警官,想不明白為什麼他要這樣陷害自己。
手銬不容置疑地銬在了李剛的手上,他思緒急轉,心想自己不能被拘留,更不能通知家裡。於是他立刻妥協道:“那我同意和解行不行?我同意和解!”
那警察這才露出一絲笑容,說道:“這樣多好,省了大家許多事情。況且你們本來就是打傷了人,於情於理還是於法,都應該給人做出賠償。”
說著,他把手銬解開了,然後打了一個電話,陸爽很快就出現在了門口。原來他就在隔壁房間待著,等著和解的通知。
警察把胡榮光他們也帶了進來,他們還不知道什麼情況,還衝著李剛擠眉弄眼。可當宣佈他們同意和解時,胡榮光也傻了眼,叫嚷道:“警察同志,我什麼時候同意和解啦?”
“你們的主謀都同意和解了,你還想怎麼樣?”警察指了指李剛說,“你們又不同意和解了是嗎?那行,現在我就把你們關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