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榮光不知道情況,立刻質問李剛:“你什麼時候又成主謀了,這關你什麼事?”
“我沒有啊!”
李剛真的是冤枉至極,可當他還想解釋時,手銬又來到了他的手腕旁。他只能說道:“和解吧,不說那麼多,和解吧!”
警察喝了一聲,讓大家都安靜下來,又讓陸爽坐到了對面,開始問他要什麼條件才願意和解。
陸爽臉上根本看不出有什麼傷,卻還哎呦呦地說:“去醫院做個全身檢查是必須的,還要賠償我誤工費、精神損失費,一起算下來,賠個五萬塊錢吧。”
這個要求把所有人都聽得愣住了,只有那個警官淡定地問:“你們能不能接受這個條件吧?”
“有病吧你?”胡榮光跳起來叫道,“我就踹了你兩腳,最多摔破點皮,你開口要五萬?五百都嫌多了!”
其他人也紛紛開口,罵陸爽不要臉。李剛也是氣憤地說道:“王八蛋,你幹嘛要這樣害我們?”
陸爽根本不理會他們,反而可憐兮兮地跟警察訴苦:“你看他們這樣,就算到時候賠了錢給我,估計也要被他們搶回去,到時候我不是還要被打一頓?”
警察用力拍了拍桌子喝道:“安靜,安靜!受害者只是提出了他的訴求而已,你們不同意可以談嘛,談到大家都滿意為止嘛。”
這話說得輕巧,就像買菜砍價,通常都有一個合理的價格範圍。從一塊砍到八毛,那是有商有量。可誰見過能從一百砍到一塊的呢?聽到這樣的價格,根本就沒有砍價的慾望了。
胡榮光可不管那麼多,讓他砍價他就砍,“那行,最多五百塊,多了一毛都不會給。”
陸爽則哭喪著臉說:“你這也叫做賠償嗎?或許你只覺得踢了我兩腳,但實際上我已經有了內傷,我現在感覺全身都不舒服,五萬塊錢真的已經很合理了!”
胡榮光啐了陸爽一口,然後看向警察那邊,說道:“反正我們就只能賠五百,他不願的話愛咋咋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