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和別人說,寫作對我而言就是一種表達方式。既然是表達方式,肯定就會有風險,畢竟作為成年人,說話要分時間地點場合,不能撒開了性子胡說八道。而真心話則更是不能隨便和別人說,一方面你不知道別人願不願意聽,是不是把它當一回事,另一方面你也不知道別人會不會反過來利用你的真心,這就好比你不能為了和人坦誠相見把褲子都脫了,不僅容易感冒著涼,還有春光乍洩的危險。
儘管在很多年前,我還是一個喜歡直言不諱地表達自己的熱血青年,在經歷了很多挫折碰了很多釘子後,也開始學會了修辭,隱喻對比誇張諷刺,無所不用其極。似乎是圓滑世故了不少,但也確實降低了表達風險,還不影響溝通的質量:畢竟懂你的依然懂,不懂的哈哈一笑也就過了。
所以所謂的“成人童話”其實是我在失戀那段時間與這個世界溝通無果後的一個產物,一是想用各種美好的童話來強行治癒自己,二是想披著那些虛構的外衣嘗試換一種方式與這個世界進行強制溝通,認識的人多少可以讀出點意味,不認識的人就權當看了個有趣的故事。
然而未曾想過這種安全無痛的表達方式會讓人上癮,後來的我開始有了更大的野心,試圖用這件護身袈裟去說更多的心裡話,不僅關於愛情,還關於自己對人性,社會乃至哲學問題的思考,因此“成人童話”開始真正意義上像只屬於成年人的童話了。
如果說傳統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