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斬監候,年前處斬了。”簡短利落的回答。
“殺了?!”雖然我差點死在那人手上,可真沒想過要他死。按照我們現代的刑法,斷不會判得這麼重,震驚之下手一抖碗“咣噹”一聲跌在桌上。
他見我如此反應,一言不的站起來,負手走到窗邊。“你差點死在那一箭之下。”聲音幾乎輕不可聞。
“是因為這個?!我不還沒死嘛!”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這可是天大的罪過大啊。
“如此大奸大惡之人,目無王法,天子腳下,公然搶掠劫殺,行刺皇子,殺害朝廷親兵,按照大清律例條條死罪。就算沒有傷你,也是同樣的下場。”
聽了他的話,自責的心態雖有所減輕,但還是忍不住為鮮活生命的結束感到惋惜,“有頭誰又願意做禿子,想來不是走投無路,也不會鋌而走險的走這條路了。佛家常說,導人向善,為何就不能給他們一次改過的機會呢。哎!”。
“治國平天下,怎能婦人之仁?若這世間人人都因走投無路便落草為寇,朝廷對此均寬仁處之,那於其他受難百姓又該如何?法理何在?國之根本何在?”他轉過身冷厲的對我說。
god!我錯了,不該癩蛤蟆上高,愣充迷彩小吉普。這治國之道要是我也懂,就是我站著這邊訓你,不是你站在這邊訓我了。我在學校給人大代表投投票,已經算是我和政治深刻的握握手了。這三百多年前的國事兒,我不表我的意見了,也輪不到我表。
見我不再吭聲,他的臉色也緩和下來“好了,以後這些事兒你就別管了。”說著從懷中掏出一塊什麼東西,慢慢走過來遞給我。“這個給你。”
我伸手接了過來,是一塊小巧的圓形綠玉佩,沁色自然,刀工利落。我對玉器沒有一點了解,看不出好壞,但是玉佩上雕刻的幾株翠竹看起來非常漂亮,就連細小的竹葉也清晰可辨稜角。玉佩上方有一條紅繩穿過,看長度比較像項鍊。“好精緻哦!”忍不住讚歎起來。
“這是皇阿瑪賞賜的。”
好傢伙!聽到他說皇阿瑪,我差點一個拿不穩跌落在地,手中的玉佩彷彿變成一塊燒紅的炭,我驚惶失措的把玉佩放回他的手中。
“皇上賜的我可不敢要!”
“既是賞了我便是我的,我說給你就給你。”他說著拿起玉佩不容我反對的掛上我脖子。
“這……這……我這大馬路上走著都會莫名其妙摔一跤的人,這御賜的東西給我掛著,要是不小心弄壞或弄丟了,可不要我的命嘛。”說罷,作勢要摘下。
“不過是塊玉佩,誰會動不動就要你的命了?”他一把拉開我的手。“你這兩年不是落水便是杖斥,還險些一箭喪命。這塊玉在五臺山經高僧開光祈福,你掛著也能替你擋災癖邪。”
我是不相信這些的,但是他的這份心意卻沉沉的塞進我的心,暖暖的,無法抽出。他眼中是盈盈的波光,那裡面有我怔然對視的身影,我的手不自覺放了下來。
良久,他輕嘆一聲,別過頭走回桌後,對我輕輕擺了擺手。“趕了幾日的路,有些乏了,你身子剛好,也早些回去休息吧。”
走出書房,小花園被銀色月光包裹著,園裡的曇花大概因為這暖春提前開放了,嬌豔的綻放在群花之中,花瓣白如大片飛雪。它有很頑強的生命力,也只要擁有一點點水份和陽光就可以堅強的活下去,但唯獨這美麗只在一瞬間出現,一瞬間逝去。我不自覺摸上胸前的玉佩,曇花再美,無論再有多麼頑強的毅力,無論是多麼的仰慕這片黑夜,盛放,註定只在一瞬間,終究只能是這夜幕下的一個過客罷了。
………【第二十八章】………
作者有話要說:寫的時候忽略了四兒的名字犯了忌諱
於是更名為香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