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三年,王將鑄無射而為之大林[1]。
周景王二十三年,景王為了鑄造無射樂鍾而打算先鑄造一個大的低音林鐘。
[1]無射:古代十二音律之一,此指能發出這一聲音的樂鍾。大林:指低音的林鐘樂鍾。
單穆公曰:“不可。
單穆公說:“這可不行啊。
作重幣以絕民資,
鑄造大錢已經奪去了民眾的資財,
又鑄大鐘以鮮其繼。
如今又要鑄造大鐘來加重民眾新的負擔。
若積聚既喪,
如果民眾的積蓄又被奪走,
又鮮其繼,
又要加重他們的負擔,
生何以殖?
他們如何生存下去呢?
且夫鐘不過以動聲,
樂鐘不過是用來奏樂的,
若無射有林,
如果無射按大林鐘那樣鑄造,
耳弗及也。
耳朵就無法聽到美妙的樂聲。
夫鐘聲以為耳也,耳所不及,非鐘聲也。
“樂音不過是為了讓耳朵能聽見,美物不過是為了讓眼睛能看到。
如果樂音聽起來震耳欲聾,美物看起來眼花繚亂,還有什麼比這更糟的呢?
鐘聲是為了讓耳朵來聽的,耳朵聽不見,就不算鐘聲了。
猶目所不見,不可以為目也。
猶如用眼睛去看東西卻看不清楚,就不能硬讓眼睛去看。
夫目之察度也,
眼睛所能分辨的顏色,
不過步武尺寸之間[2];
也不過一兩丈的距離。
[2]步武:古代稱半步為武,此指距離不遠。
眼睛所能觀察清楚的範圍,不過幾尺之間;
其察色也,
不過墨丈尋常之間[3]。
[3]墨丈尋常:古代稱半丈為墨,兩尋(八尺為尋)為常。
耳之察和也,在清濁之間[4];
耳朵所能察明的和聲,在清音與濁音之間;
其察清濁也,不過一人之所勝。
其所能分辨的清、濁之音,不超過個人的能力所及。
[4]清濁:此指音聲的高低。
是故先王之制鐘也,
所以先王鑄造樂鍾,
大不出鈞,
大小不超過樂音的標準,
重不過石[5]。
重量不超過一百二十斤。
[5]鈞:指樂音的標準。石:古代以120斤為一石。
律度量衡於是乎生,
音律、長度、容量、重量都因此而確定,
小大器用於是乎出,
錙銖分寸、斤兩丈尺的單位都由此產生。
故聖人慎之。
所以,聖人對此十分慎重。
今王作鍾也,
如今陛下所鑄造的鐘,
聽之弗及,
耳朵無法聽到聲音,
比之不度,
大小也不符合規制,
鐘聲不可以知和,制度不可以出節,
耳朵無法聽到和聲,大小不符合標準,
無益於樂而鮮民財,將焉用之!”
既然無益於奏樂又浪費民眾財力,那有什麼用處呢!”
“夫樂不過以聽耳,而美不過以觀目。若聽樂而震,觀美而眩,患莫甚焉。夫耳目,心之樞機也,故必聽和而視正。
耳朵和眼睛是心靈的樞紐,所以必須聽和諧之音而看正當之物。
聽和則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