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就確保貪贓案進入了兩堂會審的程式中。攝政王如此雷厲風行督辦案子,極是威嚇了底下的一批官員。自早朝散後,由大理寺主持的堂審就不斷傳訊楚州官員,引起彭馬黨派彈劾,朝堂遍起紛議,自發形成三派勢力進行政治博弈。
一派即是彭馬黨,以按察使司彭因新為主,其附庸有中書令馬開勝及楚州其他大小官員。他們變被動為主動,一面唆使楚州官員聯名上書辭職,一面派老臣鳴鼓闖進中宮面諫祁連皇后,聲淚俱下,以不可撼動國庫財金之基礎——富饒楚州的政務說起,勸得皇后出面干涉楚南王清洗楚州官員的行為。皇后考慮到若是全力查辦貪贓案,勢必要置換掉楚州現行的一半官員,便於楚南王安插自己的親信進入這空出的六十個官額中,於是當機立斷,授意三省諫議大夫推動朝議,以此來抵制楚南王的諭令。
因此,被請出宮的皇后形成了政局裡的第二方弈主。她的身後自然站著整個祁連家族和先皇重用的老臣們。
與上述兩派搏擊的就是楚南王這一派勢力,內中網羅了朝廷大量的四品以上官員,在輪番的彈劾和政議中起到了穩固重心的作用。他們能與皇后及彭馬黨派形成分庭抗禮勢力,最大原因是手中握有兩大籌碼:一是世子李培南把持住了西疆精銳騎兵軍權,在外圍形成強有力的威懾;二是公子非衣出身尊榮,聯絡起了華朝與北理兩座宮廷的親緣,由他出面能借調來北理國大軍,若他與世子西北夾擊,勢必會奪走華朝半壁江山,從而動搖皇廷的統治。當然,不到萬不得已之時,楚南王父子三人決然不會發動戰爭,遑論去驚動隱居在海外島嶼授令不能鬩牆的太上皇。
彭馬黨羽正是想通了其中的利弊關係,所以站在法理這一點上,在大理寺的堂審中據理力爭。他們首先質疑狀紙來歷是否可信,待大理寺卿出示了閔安的清白出身,尤其點明閔安是口碑良好的前錦州知府閔昌之子,留在鄉野仍思報效朝廷時,就斬斷了質疑的聲音。李培南考慮得精細,按照以下訴上的慣例,起用了無權無勢的閔安做原告,也是為了不授予人話柄。至於他開具給閔安的官照與保狀、以示世子府屬臣等物品,自然是等貪贓案判結之後才送呈到吏部去,讓閔安藉著檢舉之機一躍而上,在吏部銓選中嶄露頭角。
彭馬黨眼見駁斥原告的法子行不通,就開始爭辯起證物裡的謬處。他們一口咬定王懷禮為鎮壓牢獄叛亂,因公殉職,應被朝廷記為大功,朝廷只能撫卹其家屬,不可追問其罪責。楚南王看過李培南傳回的奏呈,知道彭馬黨派所言不虛,只得依循先前故例處置,在大理寺卿遞交上來的駁詰申詞中圈點“不可追究王知縣之責”字樣,首肯了彭馬黨派的第一記反擊。
彭馬黨“趁勝追擊”,在第二份證物,即畢斯的證詞中找出大量語焉不詳的字句,要求畢斯當堂對質。而畢斯已經多日不見了蹤影,自然不會在堂審中露面。彭馬黨不服大理寺卿的審判,哪怕拼著被打板子的危險,也要在大堂上呼天搶地地唾罵,可想而知一場威嚴的公審最後鬧成什麼模樣。
幾番動靜下來,落在楚南王手裡能處決的結果微乎其微,不外乎判定官員“罔顧朝紀綱法”“當庭無儀”,打幾十大板,罰百兩銀子了事,嚴重點的貶官,枷號兩個月以作懲戒,而大貪大佞之臣還站在文武百官前列好好的。楚南王深深感觸到面對這樣一座宮廷,在政治博弈上來不得大起大落的捭闔手段,於細處,還需多番用柔力攻克才見成效。他將唯一可列為證據的黃皮賬本函封好,連夜寫了一封書信傳給李培南,譴責李培南辦事不力,只給他這個父王一些浮略證據,經不得對手的一番駁斥。不想李培南用加急流星馬送回答信,毫不留情地嘲諷父王手段柔軟,連證據確鑿的貪贓案也判不下來,並授予一條妙計:反間彭馬黨中第二中堅力量馬開勝,就以馬滅愚被殺案作為切入契機。若是依照父王孱弱